孕婦運動原則
1、孕期前三個月和末三個月,不宜做運動。孕早期(1-3個月),由於胚胎剛剛種植到宮腔中,胎盤尚未完全形成,過度運動,容易發生流產,特別不要做跳躍、扭曲、旋轉、騎腳踏車等運動。孕晚期(8-10個月),這時胎兒已經長得很大了,運動有可能造成過敏性宮縮,導致早產等問題。
2、孕期3-7個月,最好做不緊不慢的運動,如游泳、打太極、散步、比較簡單的瑜伽等。避免身體接觸性、腹部運動、快速爆發性、跳躍性、缺氧性等運動方式。
3、運動進行中不宜大量出汗,不宜太疲勞,以邊運動邊說話而不喘息為宜,運動後勿著涼,注意保暖。
4、患有心臟病、泌尿系統疾病、曾經有過流產史、前置胎盤、雙胎妊娠者,均不宜運動。
孕婦不宜快跑
劇烈的快跑不僅會讓準媽媽全身緊張,對胎兒的舒適感也很有影響。過分劇烈的快跑還可能造成孕早期意外流產。
孕婦不宜快速爆發類運動
要避免做快速爆發的運動,如打羽毛球、網球、籃球、乒乓球、足球等,也不能進行跳躍性的或者需要衝刺的運動,如跳高、跳遠、高空彈跳、單雙槓、拔河、滑冰等。還應避免仰臥起坐,以防子宮壓迫下腔靜脈,使迴心血量受阻。
孕婦不宜騎馬
孕婦不宜做高風險的運動,如騎馬、潛水。騎馬要靠掌握動物的習性來保證安全,在沒有馬伕牽馬的情況下,讓準媽媽一個人騎馬是很冒險的。而潛水很容易使孕婦處於缺氧狀態,導致胎兒畸形。
孕婦不宜負重登山
負重太多,路程過遠的登山會讓準媽媽感覺疲憊,而且出汗過多或者不慎摔跤也是非常危險的。不過,慢慢的,在不感覺疲憊的情況下登山,對孕婦還是有益的。
另外,孕婦不宜肩挑重擔,不要提舉重物和長時間蹲著、站著或彎腰勞動,這樣過重的活動會壓迫腹部或引起過度勞累,導致胎兒不適,造成流產或早產。
孕婦不宜滑雪
溫度過低,而且下身要負擔沉重的滑雪工具和不斷變化的坡度,即使對一般人來說,都有發生意外的可能,更不必說是準媽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