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各種媒體上不斷的宣傳在22點到3點睡覺是最好的,原因是:晚上12點到3點,是人的深度睡眠期,只要這三個小時睡好了,保證一天有精神,如果錯過了,會對身體產生很不好的影響。而從入睡到進入深度睡眠一般要30-60分鐘,所以,晚上10:00-10:30睡覺最好。
然而這樣的“觀察”是比較“片面”的。這是因為“觀察者”是以“睡覺一定要在晚上”為“前提”進行觀察的。
那麼“事實”到底是什麼樣子的,我們看看“現實狀況”就知道了:城市裡上“夜班”的工作者,特別是“夜班司機”都是晚上工作,早上睡覺的,如果上述的發現是“正確”的,那麼這些上“夜班”的人,就都死光了,或者至少都是感染了各種各樣的“疾病”,最後不能工作等。然而他們卻都活得好好的,這就是最好的證據。
並且“白天”與“晚上”的區別在現代社會里,真的很小很小,因為如果您在中國的晚上,搭飛機到了“美國”,但那裡卻是“白天”,那麼我們是要睡覺呢還是不睡覺?而我們都有“電燈”,又多數時間在“室內”等。
那麼身體預設的“生物鐘”到底是什麼樣的?我們究竟要怎樣才能做到“工作”與“休息”時間的“最最佳化配置”?
您只要做一個小實驗您就會知道了:當您拿一天晚上來看“連續劇”進行“通宵”,等到早上6點開始“睡覺”,最後您將會在下午12點-14點自然“甦醒”過來。這時,您只要算一算睡眠時間,您就會知道:剛好是6-8個小時。您覺得這是個“偶然”嗎?為什麼它就不是按照您長期以來的“起床”時間7-9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