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型頸椎病
頸型頸椎病在臨床上極為常見,也是最早期的頸椎病,同時也是其他各型頸椎病的共同早期表現。因其以頸部症狀為主,故又被稱為區域性型頸椎病。由於早期症狀較輕,往往不易引起人們重視,以致反覆發作而使病情加重,常見於經常反覆落枕的人群。此型頸椎病的主要病因使由於頸部肌肉、韌帶、關節囊急性或慢性損傷,椎間盤退行性病變,椎休鬆動移位,小關節錯縫等。常因機體感受風寒侵襲、感冒、疲勞,或睡眠位置不當、枕頭高低不適宜等原因,導致頸部肌肉、韌帶、神經受到牽張或擠壓即造成頸椎病的急性發作。
神經根型頸椎病
神經根型頸椎病為發病率最高的易型頸椎病,臨床較為多見。部分神經根型頸椎病是不穩定的,隨著長期的病變發展,可以發展為脊髓型或者椎動脈型,也就是說神經根型頸椎病往往是其他型別頸椎病的早期表現。臨床上神經根型頸椎病又可分為根痛型、麻木型、萎縮性型。
根痛型
多由於頸椎間盤突出,椎間關節損傷繼發神經根炎症、水腫、肌肉痙攣。因運動神經、感覺神經、植物神經都可受累,故可表現為疼踴、運動無力,管神經營養性改變等。
麻木型
麻木型的神經根型頸椎病較為多見,一般發病年齡較根痛型高,多在更年期或更年期之後。臨床上沒有明顯的遠功障礙和肌肉萎縮,一般沒有疼痛或僅有輕度的酸脹痛。麻木型與根痛型相反,絕大多數為隱性發病,逐步出現症狀,並多在睡眠或起床後出現症狀,或原有症狀加重,白天可以緩解甚至完全消失。
萎縮型
萎縮型神經根型頸椎病主要由於頸椎推體後緣骨贅壓迫脊神經前根所致,如果合併脊髓病,則多內脊髓受損所致。
脊髓型頸椎病
脊髓型頸椎病的致殘率較高,輕者可喪失部分或全部勞動能力,重者則四肢癱瘓,臥床不起,其最突出表現為患者下肢運動功能障礙。
常見病因有:
1、急性外傷:部分由發行頸部急性外傷的患者,如有頸椎間盤脫出、外傷後血腫壓迫、脊髓震盪或者挫傷、血管痙攣等病史。多少患者在血腫吸收,頸部脊髓損傷恢復後症狀可以出現緩解。但是有部分患者存有殘留不同程度的頸部脊髓損傷可以引起本病。此外外傷後根袖發生粘連,對脊髓存在束縛作用亦可導致發病。
2、陳舊性外傷後骨贅形成:多為外傷後數年甚至數十年,逐步出現脊髓受壓迫症狀。臨床上多見於青少年時期外傷,當時可僅有短時的頸見神經受累表現,無脊髓受損症狀。
3、慢性磨損:慢性磨損,可造成椎體後緣骨贅產生,通常可壓迫脊髓,可照成四肢痙攣性癱瘓等症狀。
4、椎體位移:由於椎體移位,是椎管前後徑變小,對脊髓造成壓迫而導致發病,往往可以同時合併有神經根型頸椎病或者椎動脈受壓型頸椎病。
5、韌帶肥厚壓迫脊髓:有其他病變所產生的繼發性黃韌帶肥厚皺迭入椎管,造成脊髓壓迫。
6、椎管先天性狹小:此為先天性病變所導致,狹小的椎管可以對脊髓造成壓迫,導致脊髓型頸椎病的產生。
椎動脈型頸椎病
此型頸椎病多由於椎動脈與頸椎的正常關係被破壞,由於頸椎間盤發生退行性變性,導致椎間孔狹窄或者完全消失以及隨著年齡的增加伴發不同程度的動脈硬化、富有彈性回縮力的動脈發生變性等;頸椎骨性病變及疤痕壓迫常見的病因有骨贅生物壓迫椎動脈、橫突病變及椎體本身移位或者滑脫等對頸椎動脈造成壓迫;椎動脈本身病變,患有頸椎病時,如果椎動脈本身有左右發育不對稱、血管扭曲、動脈硬化劑動脈炎等病變,則更容易出現供血不足的症狀;軟組織損傷造成的交感神經收到擠壓,繼而引起繼發性椎動脈痙攣。
椎動脈型頸椎病
此型頸椎病多由於椎動脈與頸椎的正常關係被破壞,由於頸椎間盤發生退行性變性,導致椎間孔狹窄或者完全消失以及隨著年齡的增加伴發不同程度的動脈硬化、富有彈性回縮力的動脈發生變性等;或者頸椎骨性病變及疤痕壓迫常見的病因有骨贅生物壓迫椎動脈、橫突病變及椎體本身移位或者滑脫等對頸椎動脈造成壓迫;或者椎動脈本身病變,患有頸椎病時,如果椎動脈本身有左右發育不對稱、血管扭曲、動脈硬化劑動脈炎等病變,則更容易出現供血不足的症狀;或者軟組織損傷造成的交感神經收到擠壓,繼而引起繼發性椎動脈痙攣的造成的。
混合型頸椎病
混合型頸椎病是指同時存在上述兩型或者兩型以上的症狀體徵即可診斷為混合型頸椎病。
其他型別頸椎病
食管壓迫型頸椎病
食管壓迫型頸椎病是指由頸椎椎體前緣骨贅壓迫或者刺激食道引起的吞嚥困難以及咽部症狀。多由急性拉伸性頸椎外傷或者因慢性或亞急性拉伸外傷、勞損等引起的頸椎間盤向前突出造成前縱韌帶急性重型撕裂引起的。
創傷後頸腦綜合徵
創傷後頸腦綜合徵,又名外傷性鉤椎關節病或外傷性頸腦綜合徵,是指在頭頸邵外傷所致,由於鉤椎關節創傷反應造成椎動脈痙攣、狹窄或折曲而引起顱腦症狀(椎—基底動脈供血不全症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