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糖尿病篩查什麼時候做
一般建議孕婦在懷孕24-28周時醫院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而對於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婦應早於孕24周進行糖尿病篩查,特別是具有多飲、多食、多尿及孕期空腹尿糖反覆陽性者,應在首次孕檢時進行糖尿病篩查。
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有哪些
1、糖尿病家族史、以往有不良孕產史如不明原因的自然流產、死胎、早產、胎兒畸形、巨大兒等。
2、孕婦年齡較大,大於30歲。
3、孕前肥胖,孕期體重增加過多。
4、孕期反覆尿糖陽性。
5、反覆生殖道、泌尿系感染。
6、羊水過多、估計胎兒大於孕周者等。
孕婦糖尿病產生的原因
孕婦糖尿病的發病率有逐漸增高的趨勢,大概佔所有孕婦的10%左右。這是由於妊娠期間,由於各種因素可以導致糖的代謝發生異常,但是很多人並沒有相應症狀,甚至空腹血糖也是正常的,所以並沒有引起相應的重視。
但妊娠糖尿病會對孕婦及胎兒有多種不良影響,所以,有條件的孕婦最好都做糖篩檢查,以儘早檢測出是否有妊娠糖尿病並治療。
孕婦糖尿病篩查的重要性
妊娠期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1、孕產婦易併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羊水過多;胎膜早破;感染;早產,如果沒有及時診斷和治療,嚴重者可發生酮症酸中毒,產後可能長期患有糖尿病。
2、早孕胚胎處於高血糖的環境中,易於發生自然流產、胎兒畸形。
3、孕晚期易於發生胎兒缺氧,嚴重者可能發生胎死宮內。
4、高血糖易使胎兒生長為巨大兒,分娩時難產、剖宮產的機會增加。
5、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胎兒肺發育成熟緩慢,出生後易於發生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嚴重者窒息死亡。
6、胎兒出生後脫離母體高血糖環境,容易發生低血糖等併發症。
孕婦糖尿病篩查怎麼做
1、孕婦糖篩抽血前晚8點後禁食。
2、早上也不要吃早餐,空腹到醫院進行抽血,先測空腹血糖值。
3、喝50克葡萄糖溶解的水,過1小時後,再抽一次血,測服糖後1小時的血糖值。
4、最後再過1個小時後,去進行第三次抽血,測服糖後2小時的血糖值。這之後就能吃東西了。
孕婦糖尿病篩查診斷標準
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標準:空腹血糖5.8mmol/L,服糖後1小時血糖10.6mmol/L,服糖後2小時血糖9.2mmol/L。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或等於以上標準則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注意:不同醫院由於裝置、儀器、測量方法的差異,診斷標準可能存在差異,具體以醫生的診斷說明為準,以上診斷標準僅供參考。
小貼士
對於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如有糖尿病家族史、體重指數大於24、有高血壓史、前次妊娠有GDM史、巨大兒分娩等孕婦在初診時應進行糖篩查,在孕30~32周可重複篩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