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溼關節炎是什麼病
類風溼性關節炎是一種以慢性關節性病變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特徵是以小關節發炎、腫脹和功能障礙為主的多關節病變。關節病變多呈對稱性,常導致關節破壞、畸形,最終造成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礙,主要侵犯關節滑膜,其次還可侵犯漿膜、心、肺、動脈、神經、眼等結締組織。
類風溼關節炎診斷標準
目前國際上應用較廣泛的診斷標準是1987年美國風溼病學會制定的類風溼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主要是以下幾點:
(1)晨僵持續至少1小時(每天),病程至少6周。
(2)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腫,至少6周。
(3)腕、掌指、近指關節腫至少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至少6周。
(5)有皮下結節。
(6)手的x線片改變(至少有骨質疏鬆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7)血清類風溼因子含量升高。
有上述7項中4項者即可診為類風溼性關節炎,具體是否能確診為類風溼關節炎請諮詢醫生意見。
類風溼關節炎嚴重程度標準
臨床上主要根據美國風溼病學會的關節功能分類標準,來劃分類風溼關節關節病變的嚴重程度:
Ⅰ級:關節能自由活動,能完成平常的任務而無妨礙。
Ⅱ級:關節活動受中度限制,一個或幾個關節疼痛不適,但能料理日常生活。
Ⅲ級:關節活動受顯著限制,不能勝任工作,料理生活也有困難。
Ⅳ級:大部分或完全失去活動能力,病人長期臥床或依賴輪椅,生活難以自理。
據報告,類風溼病人關節功能在Ⅰ級者約佔15%,Ⅱ級者約佔40%,Ⅲ級者約佔30%,Ⅳ級者約佔15%。治療的目標主要是使病人關節長期能保持Ⅰ級~Ⅱ級的功能。
小貼士
懷疑自己患有類風溼關節炎的患者,不妨對照文中的診斷標準,如果滿足的條件較多,一定要去醫院進一步確診,儘早接受治療,才能取得更好的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