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組織是人體創傷修復過程中的一種自然產物。當表皮發生大面積的缺損或面板的損傷深及真皮、損傷部位的表皮不能再生時,將由真皮纖維細胞、膠原以及增生的血管所取代,這樣就形成了瘢痕。
外傷、感染、、物理化學損傷及外科手術等均可導致瘢痕形成與增生,除了極表淺的外傷不形成瘢痕外,其餘創傷均以瘢痕癒合而告終。瘢痕增生機理複雜,發病機制還不十分清楚,目前所知,可能與外傷、燒傷、手術、感染、異物、機體區域性膠原代謝失調、遺傳及區域性免疫功能等多種因素有關。
瘢痕形成經歷炎症期、修復期和重塑期3個階段後,最終可能出現正常瘢痕癒合、異常的增生性瘢痕及3種結果。通常情況下,損傷累及面板的淺表層即表皮或真皮的淺層,瘢痕癒合較平整,通常不會引起外形和功能障礙,這類瘢痕稱為正常瘢痕。但是,如果損傷達到了面板的深層即真皮深層,就可形成高出皮面的瘢痕,影響外觀和功能,此類瘢痕稱為異常瘢痕或病理性瘢痕,包括臨床上的增生性瘢痕和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僅限於原面板傷口的邊緣,區域性面板增厚(可達1—2釐米)變硬,呈紅色或暗紫色,多伴有疼痛或瘙癢,如果病程超過9—12個月瘢痕無自發消退徵象,且瘢痕的邊緣超出原傷口部位,就形成了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的發生與人種、年齡有著密切的關係,青少年時期的發生率明顯較高。
除了增生性瘢痕和瘢痕疙瘩外,還有形態比較特殊的萎縮性瘢痕,如頭部外傷後、大面積燒傷和慢性潰瘍癒合後形成的這種瘢痕質地硬,區域性血管少,呈淡紅色或白色,與深部組織緊密粘連,不能耐受磨擦和負重,可形成萎縮性瘢痕;當瘢痕組織在體表面造成凹陷畸形時,成為凹陷性瘢痕,常有皮下組織、肌肉或骨骼組織的缺損。異常瘢痕不僅影響病損區域性的外觀形態,而且還會給患者帶來瘙癢和痛苦,甚至限制病人的活動,可導致畸形、功能障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