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或者剖腹產
大多數患有妊娠高血壓的準媽媽症狀都很輕微,而且直到接近分娩時(37周或以後)才表現出來。如果孕婦屬於這種情況,那麼接受引產或剖腹產的風險會略高於其他人。但除此之外,孕婦和寶寶的健康一般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對胎兒的危害
如果孕婦在懷孕30周內出現妊娠高血壓,那麼若不及時治療可進一步發展為先兆子癇另外,患有妊娠高血壓的孕婦,發生其他孕期併發症的風險會更高,這包括宮內發育受限、早產、胎盤早剝、胎死宮內等。
胎盤剝離
妊娠高血壓患者的子宮低蛻膜層小動脈痙攣而發生急性動脈粥樣硬化,毛細血管缺血壞死而破裂出血,血液流到低蛻膜層,可使胎盤從子宮壁剝離而引起胎盤早期剝離。病情嚴重者可發生出血性休克,如果不及時處理,可危及母兒生命。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妊娠高血壓的病人主要病理變化是全身性小動脈痙攣,隨著血壓的升高,小血管痙攣收縮造成內皮細胞的損害,可造成血管壁的狹窄甚至阻塞。在胎盤部位的小動脈痙攣,狹窄和阻塞可造成胎兒供血減少,長期餓缺血缺氧狀態會使胎兒的正常生長髮育過程受到影響,造成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可對胎兒造成許多危害,生長可引起胎兒宮內窘迫、死胎、新生了缺血缺氧性腦病等。
胎兒猝死
在缺血缺氧狀態下,胎兒體內酸鹼平衡會發生紊亂,導致二氧化碳蓄積,而出現酸中毒。當缺氧嚴重時,胎兒的酸中毒加深,電解質紊亂,細胞酶系統功能麻痺,重要器官可出現衰竭,最終導致胎兒死亡。妊娠高血壓患者特別是併發有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者容易出現胎兒猝死,其嚴重程度與妊娠高血壓病情一致,若再附加一些高危因素,則常在孕37周前可發生胎兒猝死。
胎兒早產
如果母親病情嚴重時,為了控制病情需必須提前終止妊娠,因而妊娠高血壓患者出現胎兒早產兒發生率較高,胎兒在出生後生活能力差,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兒體質較弱,死亡率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