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熱病人來說,“多喝水、少吃藥”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但在我國許多醫院、許多情況下,卻被升格為輸液,有時還要連續輸上幾天。有時,甚至只要是感冒,不發熱也要輸。既然輸液,不管有沒有夾雜細菌感染,在葡萄糖水或鹽水中加入抗生素,就是常有的事。其實,給感冒患者輸液至少有下列四大危害。
首先,短時間內輸入大量液體,加大了血液迴圈的流量,增加了心臟的負擔,也增高了血壓,對於有心肺疾患、的老人來說,尤其在滴速過快的情況下,甚至有引起心力衰竭的可能。
其次,對於並不知道自己有的人,一下子輸入大量葡萄糖,有導致“高滲性糖尿病昏迷”的危險。
再次,感冒通常是在急診留察室或臨時病房內輸液的。此類場所為便於觀察病情,多數時候是許多病人共用的“大通間”。患者為了輸液,每天在其中過十來個小時,事實上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夾雜感染或繼發細菌感染的機率,徒然使病情加重。
最後,即使需要使用抗生素,將之溶入1000多毫升的液體中靜脈滴入,8—10小時滴完,藥物的濃度並不均衡,抗菌效果也未必強於口服、肌注或分次靜脈推注。
其實,感冒是一種自限性疾病,就是自己會好,理論上可以不用治療。吃藥,主要是緩解鼻塞、流涕、發熱等症狀。如果夾雜細菌感染,引起高熱不退,出現膿痰、血中白細胞及中性白細胞百分比增高,或許可以加用抗菌藥物。花錢買罪受,又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