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病因,使病人不再失液。補充已喪失的液體,可靜脈輸注5%葡萄糖或低滲鹽水溶液。估計補充已喪失液體量有兩種方法:a.根據臨床表現的嚴重程度,按體重百分比的喪失來估計。例如中度缺水的缺水量為體重的4%~6%,補液量約為2.5L~3.0L。b.根據測得的血Na+濃度來計算。補水量ml=血鈉測得值mmol-血鈉正常值mmol×體重kg×4。
例如,體重60kg 男性病人血鈉濃度為152mmol/L,則補水量=152-142×60×4=2.4L。當日先給補水量的一半,即1.2L,另一半在次日補給,此外,還應補給當日需要量。
補液時需注意,雖血Na+升高,但因缺水,使血液濃縮,實際上,體內總鈉量還是減少的,在補水同時應適當補鈉,以糾正缺鈉。如同時有缺鉀糾正時,應在尿量超過40ml/h後補鉀,以免引起血鉀過高。經過補液治療後,酸中毒仍未得到糾正時可補給碳酸氫鈉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