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治療慢性疾病的藥物需要長期堅持服用。但也有一些藥物不能吃得太“單調”,需要過一段時間就換一換。
抗過敏藥。過敏性等疾病可能需要長時間服抗過敏藥。有些患者長時間用同一種抗過敏藥後,發現藥效下降,類似“耐藥”;也有患者對某種抗過敏藥不敏感,服用一段時間後依然沒有顯著效果。建議在開始服抗過敏藥1~4週期間,密切觀察自身症狀,如果發現服藥無效或藥效下降,應及時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增加藥物劑量或換用其他抗過敏藥。
有研究表明,某些型別的患者服藥2周後更換抗過敏藥品種,比持續用同一種藥效果好很多。此外,由於氯雷他定、咪唑斯汀等抗過敏藥經過肝臟代謝,並有潛在的心臟毒性,長期服用會增加心臟蓄積中毒及肝臟損害風險,定期更換藥物品種也有利於降低這些危害的發生率。
安眠藥。阿普唑侖、氯硝西泮等安眠藥長期服用後容易出現耐受性和依賴性,突然停藥容易出現戒斷症狀,表現為精神萎靡、異常興奮、焦慮、、肌肉抽搐、、胃腸功能失調、厭食等一系列症狀。因此,嚴格按照醫囑劑量服用安眠藥2~4周後,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換用其他藥物,或是逐步減量直到停藥。有研究表明,如果患者此時既不換藥,也不逐漸停藥,發生依賴性的風險較大。
需要強調的是,突然停藥或不合理換藥容易導致不良後果,建議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進行,不可自作主張,以免疾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