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要做什麼檢查
全身檢查
此項在懷孕檢查中必不可少,孕婦在孕期4―5個月需要做一次全面的檢查。其中常規化驗包括血常規及血型、尿常規、肝腎功能,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傳染病的篩查、各種肝炎病毒的篩查,酌情做某些特殊檢查。
腹部情況
觀察腹部形態、大小、有無浮腫,並測量腹圍和宮高;觸控胎位,孕30周以上異常胎位應積極矯正;多普勒聽胎心,胎心率120~160次/分為正常;孕7個月時做骨盆測量,以估計胎兒分娩方式。
唐氏篩查
孕婦可在懷孕15―18周時,到醫院接受唐氏篩查。篩查時透過抽取母親的外周血,並檢測其生化指標是否異常;如果有需要,孕婦可繼續接受.羊水穿刺,做進一步檢查;然後分析判斷胎兒患唐氏綜合徵的風險度;孕婦可透過知情選擇,決定是否終止妊娠。
四維彩超
一般在孕22―26周常規畸型篩查,至足月普通B超檢查胎兒是否成熟及胎盤成熟度,孕期如有異常可酌情複查。
孕期檢查的最佳時間
第一次產前檢查的最佳時間,確診懷孕以後在懷孕12周左右,準媽媽要到醫院進行首次產前檢查。首先產前檢查要對孕婦進行全面的內科檢查,詳細地詢問孕婦及配偶疾病史、個人史和家族史。
首次產前檢查後,一般四周才進行第二次檢查,在28周以前,均為四周檢查一次,28周以後每2周檢查一次,至36周後為每週檢查一次。
孕婦檢查的注意事項
1、如果是第一次產檢前,孕婦要先選擇一家自己信賴的醫院,並打算以後生孩子的時候就住那家醫院。
2、 產檢前孕婦要先了解一下男女雙方家族裡所有人員健康狀況,讓老公陪著一起去也有必要,輔助孕婦回答醫生的問詢,瞭解與懷孕相關聯的問題,在孕期內能夠理解和幫助孕婦。
3、首次產檢時間是懷孕12周。許多人認為,產檢就是查出自己懷孕後就去做產檢,這是不正確的。醫生從孕婦懷孕12周開始為孕婦建立保健手冊,才真正是產檢的開始。
4、有的產檢專案需要空腹,應提前向醫生了解清楚下次產檢需要做哪些專案,以便我們提早做準備。平時我們到醫院抽血化驗時,醫生開單時會問病人,早晨吃飯了嗎?吃飯了就第二天早晨空腹再來抽血。空腹是指檢查的前一天晚上,病人正常吃飯喝水,晚上10點鐘後不要進食飲水了,第二天早晨不吃不喝,不要運動,平靜的到醫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