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藥容器選擇
煎藥容器以瓦罐、砂鍋、搪瓷器皿、不鏽鋼為宜,嚴禁用鐵器、銅器。因為有些藥物與銅鐵一起加熱後會產生沉澱,降低溶解度,甚至會起化學變化,產生副作用。
煎藥前不要洗
中藥煎煮前不要清洗,因為水洗可能會使有些中藥的水溶性成分丟失,會使粉末類藥材丟失,會使部分藥材的輔料丟失,影響藥物療效。
煎藥前要浸泡
中藥入煎前一般應先用冷水浸泡30分鐘左右,冷水漫過藥面,以利於有效成分的煎出。浸泡時間可根據藥材自身質地的輕重和季節溫度的差異延長或縮短,比如花、草、葉類藥材可浸20分鐘;根、莖、果實及礦石、甲殼類藥材可浸泡時間稍長,30-60分鐘。
煎藥水位選擇
由於飲片均為失水後的幹品,一旦加水引起藥材細胞膨脹時,會吸收大量的水份,因此煎藥時需要加夠水量,不能中間數次加水,更不能把藥煎幹了再加水重煎,煎乾的藥應棄掉。每劑藥一般煎2-3次,第一煎水量可多些,一般以漫過藥面3-5cm為宜,第二、三煎水量可略少,每次煎得藥量100-200mL左右,一般一日服用一劑,將兩次或者三次煎煮的藥液合併,分2-3次溫服。
掌握煎藥火候
煎藥火候有“武火”和“文火”之分,急火煎煮謂之“武火”,慢火煎煮謂之“文火”,一般先用武火,沸騰後改為文火。煎藥時間應根據藥性而定,一般藥為30分鐘。解表藥、清熱藥、芳香類藥物宜武火急煎,頭煎煮沸15-20分鐘即可,二煎藥煎沸10分鐘即可。滋補藥先用武火煮沸後,改用文火慢煎,頭煎藥慢煎20-30分鐘,二煎藥慢煎30-40分鐘。煎藥時要攪拌藥料2-3次,以防底層藥物焦糊,焦糊的藥不宜服用。
注意特殊煎法
先煎藥
貝殼和礦石類藥物,因為質地堅實,藥力難於煎出,應該先打碎先煎,煎煮20分鐘左右,再下其他藥,比如龜板、生牡蠣、生龍骨、生石膏等。有毒的藥物,如烏頭、附子等,則需先煎時間長些,煎煮60分鐘左右再加入其他藥物。某些質輕量大的藥物,如蘆根、夏枯草等,宜先煎取汁澄清,然後以其藥汁代替水煎其餘的藥,處方註明“煎湯代水”。
後下藥
氣味芳香的藥物,以其揮發油為有效成分的,在一般藥即將煎至預定量時,投入同煎5分鐘即可,如薄荷、砂仁、豆蔻等。對所有後下藥物,也應該先浸泡後再煎。
烊化藥
膠質、粘性大而且容易溶解的藥物,比如阿膠、鹿角膠等,應在其它藥煎至預定服藥量,取藥汁,微火煎煮,不斷攪拌溶解即可。
沖服藥
某些貴重或芳香類藥物不宜加熱煎煮的,應研為細末,調入煎好的藥汁或開水中沖服,如牛黃、麝香等。散劑、藥物的粉末和鮮品的自然汁也需要衝服,如沉香粉、三七粉、生藕汁等。
包煎藥
有些藥物對咽喉有刺激性,或者易粘鍋,如辛夷、車前子、旋覆花等,宜用紗布袋將藥包好,再放入鍋內與其他藥同煎。
另煎藥
有些貴重藥物,為了儲存其有效成分,避免同煎時被其他藥物吸收,可以另煎,如人參、羚羊角。
服藥時間
一般來說,病在上焦,宜飯後一小時服;病在下焦,宜飯前一小時服;急性重病不拘時服;慢性病定時服;補益藥與瀉下藥,宜空腹服;安神藥宜睡前服;對胃腸有刺激的藥宜飯後服。
服藥食忌
病症對飲食的禁忌
如水腫病、心腎病患者應少吃鹽;糖尿病患者忌糖;腹瀉的患者應少吃油膩食物;哮喘病人忌發物(雞鴨魚蝦蔥蒜等);肝病患者忌辛辣;肺病患者忌煎炒之物;胃腸病患者忌生冷油膩的食物等。
藥物對飲食的禁忌
如服含有地黃的中藥應不吃蘿蔔;服含有土茯苓的中藥應忌茶葉;服用雙黃連口服液時不吃大蒜;服用含薄荷的中藥不吃蟹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