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關閉電源
當看到有人觸電時,不可驚慌失措,首先要切斷電源。如果找不到電源開關,可以先用不導電的木棍或幹步讓傷者儘快脫離電源。在拖拉傷員脫離電源時,救護人宜單手操作,這樣比較安全。
注意!急救過程中忌直接接觸傷員,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
第二步:檢查傷情並叫救護車
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後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併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記錄,待醫生來了以後告知處理。
如果觸電者處於高位,要採取措施預防脫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並儘可能移動至平地。
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第三步:根據情況救治傷員
情況一:觸電傷害不算太嚴重,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只是心悸、頭暈、出冷汗、噁心、嘔吐、四肢發麻、全身乏力。
對策:讓觸電者就地平臥,或找通風暖和的地方躺著,四周不要圍人,保持通風,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等待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情況二: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
對策:就地平臥解松衣釦,通暢氣道,並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亦可針刺人中、十宣、湧泉等穴,或醫生根據情況給予呼吸興奮劑。
情況三: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
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幫助恢復心跳。
情況四:呼吸心跳均停止者。
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迴圈,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
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
人工呼吸的正確做法
第一步:通暢氣道
(1)清除口中異物
使觸電者仰面平躺,迅速解開其領釦、圍巾、緊身衣和褲帶。如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用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處。
(2)仰頭抬頜法通暢氣道
操作時,救護人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
為使觸電者頭部後仰,可於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因為頭部抬高前傾會阻塞氣道,還會使施行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量減小,甚至完全消失。
第二步: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救護人在完成氣道通暢的操作後,應立即對觸電者施行口對口或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用於觸電者嘴巴緊閉的情況
(1)先大口吹氣刺激起搏
救護人蹲跪在觸電者的左側或右側;
用放在觸電者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其鼻翼,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輕輕托住其下巴;
救護人深吸氣後,與觸電者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s;
用手指試測觸電者頸動脈是否有搏動,如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確已停止,在施行人工呼吸的同時應進行胸外按壓。
(2)正常口對口人工呼吸
大口吹氣兩次試測頸動脈搏動後,立即轉入正常的口對口人工呼吸階段。正常的吹氣頻率是每分鐘約12次。正常的口對口人工呼吸操作姿勢如上述。但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如觸電者是兒童,吹氣量宜小些,以免肺泡破裂。救護人換氣時,應將觸電者的鼻或口放鬆,讓他借自己胸部的彈性自動吐氣。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觸電者胸部有無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的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使氣道保持暢通。
(3)觸電者如牙關緊閉,可改行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觸電者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胸外按壓的正確做法
胸外按壓是藉助人力使觸電者恢復心臟跳動的急救方法。其有效性在於選擇正確的按壓位置和採取正確的按壓姿勢。
確定正確的按壓位置的步驟:
①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者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
②右手兩手指並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隻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於胸骨上,掌根處即為正確按壓位置,
正確的按壓姿勢
①使觸電者仰面躺在乎硬的地方並解開其衣服,仰臥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
②救護人立或跪在觸電者一側肩旁,兩肩位於觸電者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觸電者胸壁。
③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3~5cm(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④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鬆,但救護人的掌根不得離開觸電者的胸壁。按壓有效的標誌是在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到頸動脈搏動。
恰當的按壓頻率
①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操作頻率以每分鐘80次為宜,每次包括按壓和放鬆一個迴圈,按壓和放鬆的時間相等。
②當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時,操作的節奏為:單人救護時,每按壓15次後吹氣2次(15:2),反覆進行;雙人救護時,每按壓15次後由另一人吹氣1次(15:1),反覆進行。
現場救護中的注意事項
1.搶救過程中應適時對觸電者進行再判定
(1)按壓吹氣1分鐘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了4個15:2迴圈),應採用“看、聽、試”方法在5~7s鍾內完成對觸電者是否恢復自然呼吸和心跳的再判斷。
(2)若判定觸電者已有頸動脈搏動,但仍無呼吸,則可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隔5s鍾吹氣一次(相當於每分鐘12次)。如果脈搏和呼吸仍未能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
(3)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用“看、聽、試”方法再判定一次觸電者的呼吸和脈搏情況,每次判定時間不得超過5~7s。在醫務人員未前來接替搶救前,現場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2.搶救過程中移送觸電傷員時的注意事項
(1)心肺復甦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圖方便而隨意移動觸電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s。
(2)移動觸電者或將其送往醫院,應使用擔架並在其背部墊以木板,不可讓觸電者身體蜷曲著進行搬運。移送途中應繼續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斷搶救。
(3)應創造條件,用裝有冰屑的塑膠袋作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溫度降低,爭取觸電者心、肺、腦能得以復甦。
3.觸電者好轉後的處理
如觸電者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仍有可能再次驟停,救護人應嚴密監護,不可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觸電者恢復之初,往往神志不清、精神恍惚或情緒躁動、不安,應設法使他安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