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現哪些情況需要去醫院就診
對於出生~3月齡嬰兒,出現以下情況應送到醫院就診
1. 嬰兒顏面及口周面板出現蒼白或發青等顏色的改變
2. 體溫高於38.0℃或100.4F。
3. 出現突發性全身鬆軟或強直
4. 單眼或雙眼發紅並有白色或黃色分泌物,有時分泌物可將上下眼瞼粘連
5. 水樣大便每日超過6~8次,而且出現排尿次數減少
6. 生後兩週的新生兒面板仍然發黃
7. 全身出現小米粒樣的小膿皰
8. 新生兒肚臍周圍紅腫,並有黃色或血性分泌物
9. 口腔內出現乳白色,如同奶皮樣不易剝離的附著物
10. 鼻塞已影響了吃奶時的正常呼吸
11. 比較辛苦的嘔吐,而不是簡單的溢奶
12. 反覆嘔吐已持續了6小時
13. 嘔吐並伴有發熱和/或腹瀉
14. 飲食習慣發生較大變化
15. 長時間不明原因、不易哄勸的哭鬧
16. 大便帶血
對於3月齡~1歲嬰兒,出現以下情況應送到醫院就診
1. 3~6個月嬰兒,體溫超過38.5℃(101 F);6~12個月嬰兒體溫高於39℃(102.2F)
2. 出現拒奶水等食物或飲食量明顯減少
3. 與往常大相徑庭的暴躁脾氣;對一般干擾反應強烈;睡眠習慣明顯改變
4. 陣發性哭鬧,拒絕任何人撫摩肚子
5. 大便帶血
1歲以上的幼兒和兒童,出現以下情況應送到醫院就診
1. 超過39℃(102.2F)的高熱
2. 寒戰伴有全身發抖
3. 任何原因引起的神志突然喪失
4. 不明原因的嗜睡
5. 高調並伴有驚恐式的哭鬧
6. 身體任何部位出現突然的無力或癱瘓
7. 不能自主控制的肢體抖動或抽搐
8. 劇烈的頭痛
9. 鼻出血或鼻涕具有特殊氣味
10. 聽力突然減弱或喪失
11. 耳痛或有任何性狀的液體流出
12. 視力突然降低或視物模糊
13. 眼睛紅腫並有分泌物
14. 述說正常光線非常刺眼,特別是同時存在發熱、頭痛、脖子發硬時
15. 面板和/或白眼球發黃,特別是同時存在腹痛、尿色發深或呈茶色時
16. 脖子發硬或運動時疼痛劇烈,常常伴有發熱、頭痛
17. 嗓子疼痛劇烈並伴有吞嚥或發音障礙
18. 因吞嚥困難出現不能控制的大量口水流出
19. 呼吸費力,特別是嘴唇、指甲等處出現蒼白或發青
20. 非劇烈運動引起的呼吸淺、快
21. 嚴重或持續的咳嗽
22. 間斷嘔吐已持續超過12小時
23. 嘔吐物中帶血
24. 劇烈且持續的腹痛
25. 腹脹明顯且不喜歡別人按柔
26. 大便稀,可見黏液或血液
27. 背痛並有發熱或排尿不適
28. 排尿次數明顯增多並有排尿疼痛
29. 尿中有較大的異味並且顏色發深或呈深褐色,有時可見絮狀物
30. 陰莖有分泌物流出
31. 陰道分泌物發粘,呈白色或褐色,並有臭味
32. 非運動損傷引起的關節疼痛、腫脹
33. 切、擦或刮傷後的區域性出現紅腫、脹痛,有時有膿性分泌物流出
34. 身體大範圍出現皮疹、出血點、水皰等
總體來說,家長應特別注意觀察孩子的飲食起居習慣和精神狀態是否突然發生了變化,特別是還不會說話的嬰兒,如果日常飲食的時間和量,以及睡眠的習慣發生明顯變化,往往提示孩子存在較嚴重的不適,這就是疾病的訊號。
一般情況下,家長比較重視孩子的體溫、大小便的情況。這些固然重要,但若孩子精神狀態以及飲食起居尚正常,即意味孩子的病情不重,家長不必特別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