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能吃消炎藥嗎
孕媽媽使用消炎藥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一種是可以使用,這類藥物對胎寶寶沒有損害或者損害非常小(如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其次是謹慎使用,這類藥物對胎寶寶有一定的損害,必須使用時,可短期內小劑量使用;第三種是禁止使用,這類藥物對胎寶寶損害嚴重,是絕對不可以使用的。
孕後需謹慎使用的藥物
孕婦在孕期應該謹慎使用氨基苷類藥物,因為這類藥物對胎寶寶的腎臟功能及聽力都有一定的損害,因此需要謹慎使用,如果確實需要應該以小劑量,短療程的使用。
孕婦禁用的消炎藥
氯黴素
由於胎寶寶肝腎功能不全,可以損害胎寶寶的造血系統,引起胎寶寶出現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粒細胞缺乏或者再生障礙性貧血,因此孕媽媽禁止使用。
四環素
四環素藥物是典型的致畸藥物,在孕早期能夠阻止鈣鹽進入軟骨,導致胎兒肢體發育不良和小兒畸形;孕中期它能夠抑制胎兒骨骼生長,導致胎兒發生先天性白內障、乳牙發育異常、乳牙變黃;孕晚期引起乳齒及骨骼出現四環素沉積而呈黃色,並可導致孕媽肝脂肪變性。
硝唑類藥物
孕媽媽在孕期服用硝唑類藥物可能對胎兒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婦禁用。
碘胺類藥物
常見的有複方新諾明,容易透過胎盤進入胎體,引起胎兒出現核黃疸,孕媽需禁用;另外,抗真菌類藥物灰黃黴素也有至畸作用,也當禁用。
孕期用藥注意事項
1、在卵子受精後1周內用藥,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一般不受藥物影響;
2、受精1-2周內用藥,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並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
3、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可用可不用的,或暫時可停藥的,就不用。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
小貼士
再次提醒大家,孕期用藥需要特別小心謹慎,儘量避免孕期服藥。即使無法避免,也一定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科學、合理、適量的選擇和使用藥物,不可自行用藥!不可自行用藥!!不可自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