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食品衛生法》新規定將於6月12日起實施,禁止餐飲店提供生食的豬肝豬肉。餐飲店有義務將生食豬肝豬肉烹製到熟透,屢教不改等情節嚴重者將被處以兩年以內的有期徒刑或2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道稱,據日本厚生勞動省介紹,生食豬肉及其內臟有可能導致感染戊型或引發由寄生蟲等引起的,因此禁止餐飲店提供刺身、半烤或生拌的生食豬肉及 豬內臟。新規定要求該類食物需同牛肝一樣,對中心部分以63度的溫度加熱30分鐘以上或進行同等程度以上的加熱殺菌處理。肉店等也不得銷售生食的豬肉及豬內臟。
除了號召充分烹製直至豬肉中心部分變白外,厚勞省還呼籲對於野豬肉和鹿肉等也不要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