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種慢性代謝性疾病,常伴有多組織、多器官的結構與功能的改變。及時做好相關的各項檢查,對治療和預防併發症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那麼,糖尿病患者究竟需做哪些檢查呢?做這些檢查又有什麼意義呢?
尿糖檢查
尿糖檢查是診斷糖尿病最簡單也是最常用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斑氏法和尿糖試紙法,此外還有葡萄糖氧化酶法及氰化高鐵法,其中又以斑氏法和尿糖試紙法最常用。 正常人每天可從尿中排出微量葡萄糖,一般不超過32~93毫克,尿糖定性檢查為性。若24小時尿糖定量超過150毫克,即為糖尿,此時尿糖定性檢查多為陽性。尿糖陽性,多提示糖尿病。若24小時尿糖量超過1克,尿糖定性明顯陽性,則可高度懷疑糖尿病,應進一步查血糖以明確診斷。
一般來說,尿糖的出現及嚴重程度與血糖的升高是相一致的,即隨著血中葡萄糖的異常升高是超過腎糖閾值時,尿中才出現我糖尿,尿糖檢查呈陽性。就正常規律而言,當血糖超過160~180mg/dl(*9~10mmoL/L)時,尿中才出現尿糖,尿糖呈陽性。我們常把這一血糖水平稱為腎糖閾值。一般只有當血糖同升高並超過腎糖並值時,尿中才有糖尿,因此,尿糖陽性常提示著血糖的異常升高,即血糖的異常升高糖,即血糖的異常升高與尿糖的陽性程度是相一致的。但也有不一致的情況,如老年糖尿病病人及糖尿病腎病患者,因為腎糖閾升高,即使血糖超過180mg/dL(10mmoL/L)甚至250~300mg/dL(*9~*7mmoL/L)尿糖也呈陰性。相反,期婦婦女及有的病尿糖亦可陰性,而有時受其他疾病影響或服某種藥物時,也可出現假陽性結果。
空腹血糖檢查
空腹血糖檢查是診斷糖尿病最可靠的方法。一般對尿糖陽性或尿糖雖陰性但有高度懷疑的病人,均無原則做空腹血糖測定。一般正常人空腹全血血糖值≤110mg/dL(*1mmoL/L),血漿血糖值≤125mg/Dl(*9mmoL/L)。如果空腹全血血糖≥120mg/dL(*7mmoL/L),血漿血糖≥140mg/dL(*8mmoL/L),經過2次重複測定結果相同,即可診斷為糖尿病。其中對於血糖過高,已達到上述標準者,雖尿糖陰性,變可明確診斷。若空腹血漿血糖>120mg/dL(*7mmoL/L),但<140mg/dL(*8mmoL/L)為診斷可疑,需進一步做餐後2小時血糖檢查或糖耐量試驗檢查。若空腹血漿血糖<120mg/dL,並且重複幾次結果大致相仿,基本上可除外糖尿病。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如輕型或早期糖尿病,尤其是在飢餓狀態下,空腹血糖可正常,只是表現餐後血糖超過正常。
餐後2小時血糖檢查
餐後2小時糖測定是診斷和發展糖尿病的另一種重要方法。臨床上有不少病人,空腹血糖不高,但餐後2小時血糖明顯增高,也可診斷為糖尿病。其方法是,早晨空腹時進一個2兩重的(約100克)饅頭或進餐75克葡萄糖,然後於餐後2小時抽血測血糖,若血漿血糖≥200mg/dL(*1mmoL/L),即使空腹血糖正常,也可診斷為糖尿病。若結果<140mg/Dl(*8mmoL/L),可以排除糖尿病。若結果>140mg/dl(*8mmoL/L),尚需進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試驗,才能做出診斷。
餐後2小時血糖檢查實際上是一種簡化的葡萄糖耐量試驗。由於這種方法較口服葡萄糖而量試驗抽血次數少,簡單易行,易為患者接受,所以為臨床上用於篩選和發現空腹血糖正常的糖尿病患者的最常用方法。測定餐後2小時血糖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是用於診斷,二是觀察糖耐昌的恢復情況,藉以反映胰島的功能狀態。若經過一段時間治療,空腹血糖已恢復正常,而餐後血糖仍主,常提示病人耐糖功能仍不好,胰島素的分泌尚屬延遲。若空腹血糖正常,餐後血糖也正常,說明病人耐糖功能較好,胰島功能好轉。 餐後2小時血糖檢查的唯一的缺點是,有些糖尿病病人服糖後高峰不在2小時,而是在1小時後,到2小時的時候血糖高峰已下降,這樣的病人易被漏診。
糖耐量試驗(GTT)
葡萄糖耐量試驗(GTT)對糖尿病具有很大的診斷價值。對空腹糖正常或可疑升高,以及餐後2小時血糖可疑升高等有糖尿病懷疑的患者,都不能完全肯定或否定糖尿病,均必須依賴葡萄糖耐量試驗才能做出最後診斷。臨床葡萄糖耐量試驗有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靜脈葡萄糖耐量試驗(IGTT)、甲磺丁脲試驗、皮質素葡萄糖耐量試驗等方法,共中以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最為常用。
機理:正常人服葡萄糖後幾乎全部被腸道吸收,使血糖迅速上升,並刺激胰島素分泌,肝糖原合成增加、分解受抑制,肝糖原辦理出減少,體內組織對葡萄糖的利用增加。服葡萄糖後30~60分鐘血漿血糖達到最高峰(峰值<200mg/dL)以後迅速下降,在2小時左右下降到接近正常水平,3小時血糖降至正常。糖尿病時,耐糖功能低下,服葡萄糖因糖峰值超過正常,多≥200mg/dL,且高峰延遲,2小時也不能下降到正常。 方法:試驗前3天,每天的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少於150克。試驗開始前10~16小時停止進食,但可以飲水。試驗最好從早晨6~8點進行,先取空腹血標本測空腹血糖,然後將75克葡萄糖溶於250~300毫升水中,在5分鐘內喝完(兒童服葡萄糖量可按每公斤體重*75克計算),總量不超過75克;對於糖尿病人,為減少對β細胞的強烈刺激,可以進食2兩左右的(約100克)饅頭代替葡萄糖,隨即在服糖後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180分鐘再分別取血留標本測血糖。在留血液標本的同時,每次均收集尿液,檢查尿糖。 正常值:各時項的正常血漿血糖的上限定為:空腹125mg/dL(*9mmoL/)、服糖後30分鐘190mg/dL(*5mmol/L)、60分鐘180mg/dL(*0mmoL/L)、120分鐘140mg/dL(*8mmoL/L)、180分鐘125mg/dL(*9mmoL/L)。50歲以上者,每長10歲,又可分別在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各增加5mg/Dl、10md/dL、5mg/dL。 口服葡萄糖耐量診斷標準:把服糖後30分鐘或60分鐘血糖值做為1點其他各時限血糖值(空腹、2小時、3小時、)為3點,共4點。若4點中有3點大於上述各時項上限者,則診斷為糖尿病。若4點中有2點達到或高於上述正常上限,為糖耐量減低,屬於可疑病例,需長期隨訪。糖耐量減低,雖不診斷為糖尿病,但在臨床上可按糖尿病對待。
糖化血紅蛋白測定
糖基化血紅蛋白(GHb)是血中葡萄糖與紅細胞的血紅蛋白合的產物,它是由血紅蛋白的某些特殊分子部位與葡萄糖經過緩慢而不可逆的非酶促反應結合而成。糖基化血紅蛋白的多少與血中葡萄糖含量的高低成正比的關係,所以,測定糖基化血紅蛋白含量的多少,可以間接反映血糖濃度的改變,並中反映機體最近一段時間內糖代謝的狀態。 由於血糖承受進食和糖代謝的改變有所改變,只能反映抽血當時的血糖水平,而糖基化血紅蛋白是經過緩慢而不可冷子管的酶促反應而形成,並不隨進食和血糖的變化而變化,可以反映閏人在抽血化驗前4~8周這內一段時間內的血糖平均水平,所以,目前臨床把血中糖基化血紅蛋白的多少作為觀察糖尿現患者血糖是否得到長期或穩定的控制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