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指導/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乳腺外科副主任醫師唐毅
文圖/廣州日報記者黃蓉芳 通訊員白恬、黃賢君
關於女性罹患的高危因素,除了年齡45~55歲、生活壓力大、長期處於不良情緒、接觸放射線、接觸化學藥、吸菸、飲酒、乳腺癌家族史、長期口服避孕藥、一些乳腺良史等這些人們熟知的因素,還有一些高危因素越來越多地為醫學界所重視,其中包括:肥胖 (BIM≥24),初潮早、晚,一直未生育,初次足月產年齡大,未哺乳或哺乳時間短。
肥胖:
體重增加風險增大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乳腺外科副主任醫師唐毅介紹,根據目前的前瞻性研究結果表明,與體重不變的女性相比,在18歲後體重增加了25kg的女性,其絕經後,乳腺癌的相對危險度(RR)為1.45,而且,隨著體重增加,危險度還會增加;與體重不變的女性相比,絕經後體重增加10kg的女性,其乳腺癌的相對危險度為1.18,同樣也存在隨體重增加危險性增加的趨勢。
唐毅介紹,BMI的計算公式是BMI=體重(千克)/身高的平方(米),按照中國人的體質特徵,BMI指數小於18.5為體重過輕,在18.5到23.9之間為正常,在24到27.9之間為超重,大於等於28的為肥胖。“為了避免乳腺癌風險,建議女性儘量將BIM控制在24以下。”
初潮早、絕經晚:
內源性激素作用時間長
唐毅介紹,初潮早於12歲,絕經晚於55歲,患乳腺癌的風險都會相對增高。
唐毅分析,初潮每延遲一年,與其相關的絕經前、後乳腺癌發病風險會分別降低9%和4%。平均絕經年齡每延遲一年,乳腺癌發病風險約增高3%。究其原因,是因為初潮早 、絕經晚意味著有較多月經週期,乳腺癌發病風險增高可能與更長的暴露於內源性激素作用之下有關。
未生育、初產年齡大:患乳腺癌機率高兩倍多
唐毅介紹,與經產者相比,未經產婦女的乳腺癌發病風險在增加。這種風險在40~45歲之後顯而易見。根據《中國乳腺癌現狀報告》柳葉刀腫瘤特刊中釋出的調查資料發現:沒生過孩子的女性比生過孩子的女性患乳腺癌的機率要高2.5倍,35歲以上懷第一胎的女性則比20多歲懷孕生孩子的女性要高2倍多。也就是說,正常年齡段懷孕生子會大大降低患乳腺癌風險。
唐毅介紹,初次生育年齡大,多指超過35歲。初次生育年齡大之所以導致乳腺癌風險增加,是因為乳腺腺體上皮的永久改變及乳腺細胞生物學特性的改變與第一次有關。在妊娠期細胞分化後,上皮細胞變得週期更長,而且G1期時間延長,在這一時期允許DNA修復。從月經初潮至首次妊娠間隔越長,首次妊娠的不利作用越大。第一次足月妊娠的年齡越晚,DNA產生錯誤的可能性越大,而在妊娠期這將會隨乳腺細胞增殖而遺傳。第一次妊娠後乳腺組織對致癌物的敏感性降低,反映了乳腺的分化。這種現象也反映在乳腺對放射線的年齡依賴的敏感性上。
唐毅說,一項包括28篇已發表的關於乳腺癌發病率資料的綜合分析提出以下假說:妊娠期的乳腺組織是由迅速生長且未分化的細胞組成,這一時期的乳腺細胞最容易癌變;在妊娠早期,乳腺未分化細胞的數目像乳腺上皮細胞的快速生長那樣開始增加。如果妊娠持續至足月,這些細胞在妊娠晚期分化,因此,易惡變細胞的資料減少。作為自然和人工流產的結果而發生的乳腺細胞分化的中斷已被假定為可增加婦女發生乳腺癌風險的因素。
口服避孕藥:服用含高劑量雌激素避孕藥風險增3倍
唐毅說,關於避孕藥與乳腺癌的關係一直存在爭議。有研究報道乳腺癌發病風險與口服避孕藥具有一定相關性,然而其他研究卻認為乳腺癌發病風險與口服避孕藥無關。
唐毅介紹,美國西雅圖弗萊德哈欽森研究中心和華盛頓大學的科研人員近期開展了一項關於乳腺癌與避孕藥相關性的研究,該研究共納入1102例已確診的乳腺癌女性患者,年齡均值為40歲。研究結果表明:相比對照組,經常服用避孕藥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會升高50%。如果女性服用含高劑量雌激素的避孕藥,其乳腺癌發病風險會增加三倍。就算服用含中劑量雌激素的避孕藥,其乳腺癌發病風險同樣會升高60%。然而,服用含低劑量雌激素避孕藥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卻沒有明顯變化。其中,有兩種特殊劑型的避孕藥需要特別注意,它們可以顯著提升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一是含雙醋炔諾醇的避孕藥,會提升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至原先2.6倍,例如Continuin或Femulen;二是含有0.75毫克炔諾酮的避孕藥,會提升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至原先3.1倍,例如Ortho 75。
對於這項研究,唐毅分析認為,也不能談避孕藥色變。首先,現在服用含高劑量雌激素避孕藥的女性十分罕見。很少有女性會服用50或80微克的雌激素。大多數女性之所以會服用含高劑量雌激素的避孕藥,目的是為了治療其他需要高劑量雌激素的疾病,例如突破性出血。
其次,一旦停用避孕藥後,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會迴歸正常水平。研究發現,只有在服用避孕藥1年之內,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才會升高。
第三,乳腺癌的發病率很低。40歲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為1.5%,50歲女性的乳腺癌發病風險為2.38%。“很明顯,如果你原先想服用避孕藥,這些證據並不足以使你改變主意。”
第四,避孕藥同樣具有抗腫瘤作用。有研究報道,避孕藥可降低和發病風險。“如果有子宮內膜癌家族病史,服用高劑量雌激素避孕藥也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唐毅認為,對大多數人來說,避孕藥所帶來的意義遠遠大於它所帶來的致病風險。在醫生指導下服用避孕藥,有助於將風險降到最低。
未哺乳、哺乳時間短:哺乳12個月乳腺癌風險降4%
很多年輕的媽媽為了保持身材,不願意母乳餵養。然而,唐毅指出,早在1926年,就有提出未哺乳的乳腺更有可能癌變的觀點;最近對30個國家的近50項研究的一項彙總分析顯示,所有經產婦女每哺乳12個月,其乳腺癌發病風險總體降低4%。哺乳有兩個主要生物學機制能引起保護性作用:一是哺乳可能導致乳腺上皮更進一步的分化終止——減少細胞惡變;二是延遲了妊娠後月經週期的恢復——減少內源性性激素對乳腺的刺激次數。“因此,女性終生哺乳時間最好在12個月以上。”
14個高危因素
●年齡45~55歲
●生活壓力大
●長期處於不良情緒
●接觸放射線
●接觸化學藥品
●吸菸、飲酒
●肥胖 BIM≥24
●初潮早、絕經晚
●一直未生育
●初次足月產年齡大
●未哺乳或哺乳時間短
●長期口服避孕藥
●乳腺癌家族史
●一些乳腺良性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