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是不是就是近視
1.弱視只發生在單眼視病人。若交替使用兩眼者不會發生弱視。
2.弱視只發生在幼兒。雙眼弱視一般是出生後至9歲期間逐步發展形成的。在此發展時期若出現斜視或形覺喪失等原因可導致弱視。9歲以後即使有上述原因也不會發生弱視。
3.視力和屈光異常。弱視眼與正常眼視力界限並不十分明確,有的病人主訴視力下降,但客觀檢查,視力仍然1.0或1.2。這可能是患者與自己以前視力相比 而感到視力下降。可能在中心窩的視細胞或其後的傳導有某些障礙,有極小的中心暗點,自覺有視力障礙,而在客觀上查不出。
4.分讀困難或稱擁擠現象。用相同的視標、照明度和距離檢查視力時,視標的間隔不同所測的值示不同。分讀困難是弱視的一個特徵。分讀困難就是弱視眼識別單獨視標比識別集合或密集視標的能力好。
弱視和近視哪個嚴重
弱視比近視嚴重100倍
弱視是一種視力用眼鏡矯正仍不能達到0.8以上,而經多種有關檢查又未發現異常的眼病。弱視和近視同為視力低下,關鍵在於矯正視力,單純性近視可以透過佩戴眼鏡或者實施近視手術後恢復到理想的矯正視力,而弱視在進行針對性治療之前,即使配戴眼鏡也難以達到普通人的視力水平,也不符合近視手術要求。
弱視注意事項
1.要在幼年時期就對兒童進行視力檢查,一旦發現近視、遠視、散光等屈光不正,應在醫生指導下及時配戴合適度數的眼鏡,以免發展成弱視。
2.孩子得了弱視後,要對弱視這一眼病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要充分了解弱視治療過程是緩慢的,視力是逐漸提高的,不能操之過急,要有耐心、恆心。
3.首先家長應瞭解不同年齡兒童的正常視力是不一樣的,正常兒童的視力發育是隨著兒童的成長逐步完善的。我國兒童不同年齡正常視力是:2歲為0.5至0.6;3歲為0.9;4歲為0.9至1.0;5歲和5歲以上為1.0或1.0以上。一般兒童視力發育在6-8歲趨於穩定。如果不瞭解這一點就容易把正常視力的兒童誤認為弱視。
4.要耐心勸導孩子堅持戴眼鏡。除洗澡、睡覺之外,一定要堅持戴眼鏡,尤其是遮蓋健眼時,這點很重要,鏡腿要用鏈條連起來,防止眼鏡打碎。
5.引導孩子在看近物時,一定要戴鏡,尤其是繪圖、寫字時,這樣常可達到事辦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