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盜取朋友錢財時,呂某隻想活命而已。他趁著朋友熟睡,拿走對方身上的金項鍊、手錶和錢包時,還留下了字條。但這都掩蓋不了呂某犯了盜竊罪的事實。昨天,無錫市崇安法院一審判處呂某有期徒刑一年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現代快報者 薛晟
“無論怎麼判,我都認罪,絕不上訴。”昨天的法庭上,28歲的山東人呂某如此表態。
去年年底,呂某被醫院診斷為腦瘤,晴天霹靂一樣的訊息讓呂某一下子懵了。“醫生說,治病要七八萬,我沒錢。”呂某說,他一時也沒想到辦法,直到他又遇到徐傑(化名)。
原來,呂某曾經因為盜竊和搶劫入獄,徐傑曾是他的“獄友”。出獄後,兩人還經常聯絡。今年2月,呂某來無錫找徐傑喝酒,當晚,兩人還結拜為兄 弟。晚上,徐傑 先醉倒了,呂某卻還清醒著。看著躺在床上睡覺的兄弟,再想一想自己的“病”,呂某惆悵萬千。突然,呂某被徐傑脖子上的金鍊子吸引了。
隨後,呂某拿走了徐傑的金項鍊,又拿走了“兄弟”的手錶和外套,最後,還翻出了對方的錢包。之後,呂某決定給徐傑留一張紙條,上面寫了他的苦衷,還留了電話 號碼。要出門了,呂某還是有點不放心,乾脆解下了兄弟的腰帶,他覺得,即使徐傑馬上醒了,提著褲子也沒法追自己。走出屋子了,呂某又回來,把錢包裡的銀行 卡給徐傑留下,現金倒是全帶走了。
第二天,徐傑發現兄弟與財物都不見了,撥打紙條上的電話,對方又不接,於是,馬上報了警。
警 方找到呂某時,他正在浙江打工,價值3萬多的金項鍊早被他以幾千元的價格賣掉了,而且,他的腦瘤也沒了。“是誤診,是誤診。”面對警察,呂某哭笑不得,原 來,他兩次去醫院複查,都沒有查到腦瘤,卻再也沒臉去見兄弟徐傑。後來,他乾脆跑到浙江打工,“想賺點錢還給他。”
昨天,無錫市崇安法院一審判決呂某盜竊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