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尚末完全闡明,較公認的觀點是:易感素質和外部不良因素透過內在生物學因素共同作用而導致疾病的發生。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發病前個性特徵:孤僻、敏感、害羞、好幻想、邏輯性思維差等特殊的病前個性特徵導致精神分裂症的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50%~60%。
2遺傳因素:臨床遺傳學研究證明遺傳因素在本病的發生中起一定的作用。根調查,發現本病患者近親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數倍。與患者血緣關係越近,精神分裂症的發病率越高。有關孿生子的研究預告,本病單卵孿生的發病率比雙卵孿生一般高4~6倍,寄養子也是如此。關於遺傳途徑,目前多處於假設階段,許多作者傾向於多基因遺傳,即疾病是由於幾對致病基因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而起病。
3環境因素:在母孕期受到病毒感染的胎兒,其成年後發生精神分裂的機率明顯高於對照組,孕期及圍產期的合併症,也使本病的發病率提高,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母孕期病毒感染、圍產期併發症、幼年的不良應激和軀體疾病與神經系統發育缺陷有關,在精神分裂症發病中有一定影響。
4內分泌因素:本病大多在青春期前後性成熟期發病,部分病人在分娩後急性起病。此外,本病發病率在絕經階段也較高。以上臨床事實說明內分泌在發病中具有一定作用。甲狀腺、性腺、腎上腺皮質和垂體功能障礙,也曾被不少學者疑為本病的病因。但有關這些方面的研究未能做出肯定的結論。
5腦外科手術:據最新研究發現癲癇治療的左右半腦的摒除手術能致精神分裂,這表明精神分裂很可能跟左右半腦連線有關,可能會成為精神分裂症的病因。
6社會心理因素:本病的發生多是由於在幼年至成年生活中的困難遭遇而造成的,其中與精神分裂症親屬的接觸是致病的主要因素。有學者認為,社會心理因素在精神分裂症發生中起決定性作用。說明社會的壓力在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中佔絕對的位置。
溫馨提示:對於精神分裂症的產生原因,醫學上也是在不斷探討的,目前比較公認的一點是精神分裂症有很強的遺傳特性,擁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家族發病的機率明顯高於普通人群。因此對於有精神分裂症家庭史的人,一定要注意保持心情愉悅開朗、生活和諧、減小壓力、遠離不良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