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加強針什麼時候打
新冠疫苗加強針需打完全程新冠疫苗後6個月打。
加強針的疫苗與原來第一、二針的疫苗是一樣的,疫苗的成分和劑量沒有任何區別,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之前打的兩針疫苗其抗體水平一般6個月左右會逐漸消退,此時機體對新冠病毒已經非常敏感,若再接種一針疫苗,便能快速地產生大量抗體,這就是加強針,能鞏固加強對新冠疫苗的免疫效果,因此年滿18週歲及以上人員,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全程接種2針或腺病毒載體疫苗接種1針,滿6個月後,可再加強一針。
不滿6個月可以打加強針嗎
不可以。
從多地釋出的通知來看,新冠疫苗加強針至少要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沒有6個月醫護工作人員不會安排接種,建議在已接種滅活疫苗第二劑次、腺病毒載體疫苗第一劑次後滿6個月的時間才去接種為好,以免空跑一趟。
可以透過相應的軟體檢視自己的疫苗接種記錄,只需檢視最後一針接種時間,如後推6個月已滿,符合接種條件的人群即可接種。
哪些人不能打新冠疫苗加強針
新冠疫苗加強針禁忌人群和之前針劑一樣,主要為以下5類人:
1、對新冠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滅活新冠疫苗輔料有:磷酸氫二鈉、氯化鈉、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鋁),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 (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脫髓鞘疾病等)。
4、正在發熱者(腋下體溫≥37.3℃),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5、之前接種新冠疫苗過程中,如果出現了過敏反應,不管是第1針還是第2針,就作為禁忌物件,這類人就不建議打加強針了,現場醫生也會對是否符合接種進行評估。
備註
滅活疫苗如果要加強免疫的話,至少在第二劑次接種之後,間隔6個自然月以上進行,如果之前接種的是打三針的新冠疫苗,目前暫時不需要打第四針,後續是否需要接種要等待相關部門的通知。
新冠疫苗加強針可以混打嗎
建議使用已接種過的原疫苗進行加強免疫,如:
1、使用同一種滅活疫苗完成兩劑次接種的人群,原則上使用原滅活疫苗進行1劑次加強免疫。
2、使用不同滅活疫苗完成兩劑次接種的人群,原則上優先使用與第二劑次滅活疫苗相同的疫苗進行1劑次加強免疫。
3、如遇第二劑次相同疫苗無法繼續供應等情況,可使用與第一劑次滅活疫苗相同的疫苗進行1劑次加強免疫。
4、如加強針與前兩劑均不相同,也可以使用其他廠家滅活疫苗。
5、使用腺病毒載體疫苗接種的人群,仍使用原疫苗進行加強免疫。
6、其他疫苗與新冠疫苗加強針的接種間隔應大於14天,但當因動物致傷、外傷等原因需接種狂犬病疫苗、破傷風疫苗、免疫球蛋白時,可不考慮這一間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