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處於生長髮育階段,在解剖、生理方面有明顯的特點,許多臟器、神經系統發育尚不完全,對許多藥物極為敏感,這些特點決定了藥物在小兒體內的過程與成人不同。由於用藥特殊化、複雜化,從而要求醫生在用藥品種、劑量、劑型、規格、用法等方面作出更為細緻的考慮。
小兒發育可分為新生兒期、嬰幼兒期和兒童期三個階段,在不同階段存在不同的用藥特點。一般來說,小兒不宜用或禁用以下藥物:
1.四環素類藥物 四環素類藥物可引起牙釉質、牙齒著色變黃和骨生長抑制,故8歲以下兒童禁用。這類藥物有:四環素、土黴素、多西環素(強力黴素)、米諾環素(美滿黴素)、胍甲環素、地美環素、美他環素等。
2.喹諾酮類藥物 這類藥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動物的骨關節,特別是負重骨關節軟骨組織的損傷,故18歲以下未成年人禁用。這類藥物很多,常用的有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3.激素類藥物 這類藥物會遮蓋炎症症狀,還可引起內分泌功能紊亂,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如可的松、潑尼松(強的松)、地塞米松等。雄激素如甲睪酮、丙酸睪酮等長期應用會使骨骼閉合過早,影響小兒生長髮育,尤其是正在患的小兒更要禁用。
4.解熱鎮痛藥 含吡唑酮的複方製劑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散利痛片等,其解熱鎮痛效果肯定,但小兒不宜連續使用,很容易引起再生障礙性和紫癜。又如新生兒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製劑易導致雷耶氏(Reye’s)綜合徵(一種常見的急性腦部疾病,病死率高達50%)。阿司匹林對嬰幼兒的聽神經也有損害。
通的主要成分之一的雙氯芬酸鈉,兒童服用易引起血尿,不宜作為兒童治療感冒的常用藥,3歲以下兒童禁用。雙氯芬酸鈉緩釋片因劑量較大(每片75mg),兒童及青少年也不宜使用。
對乙醯氨基酚也是目前應用最廣的解熱鎮痛藥,其療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應注意使用劑量不宜大,3歲以下兒童應慎用。
5.氨基糖苷類藥物 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小諾黴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連續使用易造成小兒聽神經和腎功能損害,6歲以下兒童禁用。
6.止瀉藥 複方地芬諾酯(複方苯乙哌啶),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和慢性的治療。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嗎啡,可直接作用於腸平滑肌。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2歲的嬰幼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2歲以下嬰幼兒禁用,2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洛哌丁胺(易蒙停),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性病的治療。但其作用較地芬諾酯強而迅速,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藥用炭,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腸蠕動, 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烈且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長活性均有影響,禁止3歲以下小兒長期應用。
7.驅蟲藥 腸道寄生蟲病(如蛔蟲、蟯蟲等)在兒童中感染十分普遍,尤其在我國農村,幾乎有95% 的兒童都有不同程度感染。因此,對兒童來說,定時化驗大便,弄清體內有無寄生蟲,有哪種寄生蟲, 很有必要。有的家長一發現孩子面黃肌瘦、食慾不振,未經檢查便認為有蟲,盲目服驅蟲藥後不見蟲體排出,又再服,以致影響了孩子的健康。
驅蟲藥有很多種,有的對多種寄生蟲有效,有的僅對少數寄生蟲有效。常用的驅蟲藥有阿苯達唑(腸 蟲清)、哌嗪(驅蛔靈)、噻嘧啶(抗蟲靈)、左旋咪唑、甲苯咪唑、苦楝皮、烏梅、使君子等。這些藥 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如阿苯達唑、驅蛔靈雖然毒性低,但常服或過量都可引起、、嘔吐及 肝功損害,故藥品說明書規定2歲以下兒童禁用。苦楝皮苦寒敗胃,過量還可引起中毒死亡,5歲以下兒 童禁用。
8.抗感染藥物 如磺胺類、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黴素、新生黴素可使新生兒出現溶血、灰嬰綜合徵、高膽紅素血癥,故新生兒禁用。按藥品說明書規定:頭孢克肟,6個月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歲以下少兒禁用;奧硝唑注射液,3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9.抗酸藥 H2受體拮抗劑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連續使用對小兒的肝、腎功能、造血系統和內分泌系統有一定損害,故16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10.抗過敏藥 鹽酸苯海拉明、茶苯海明、鹽酸地芬尼多等,6個月以下嬰幼兒禁用。西替利嗪,6歲以下兒童禁用或不宜使用。
總之,小兒體格和器官功能等方面都處於不斷生長髮育的時期,隨著藥品的日益增多,用藥的安全性越來越受到重視,正確選擇藥物併合理使用,以保證少年兒童用藥安全,關愛下一代的健康成長,乃當前兒科醫生和家長應當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