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況下服了藥孩子能要嗎
回答這個問題並不簡單,說不要緊是需要勇氣的,也是需要有科學依據的。但是我多數情況下是會說不要緊的,可以繼續妊娠。我們產科醫生應該口下留情,口下積德,應該珍惜和保護任何一個生命,在讓患者做出終止妊娠的決定時一定要慎之又慎。說不定這孩子以後就是國家的棟樑,TA可能會是個普通人,也可能會是個威武的將軍,會是個獲諾貝爾獎的科學家,也可能會是未來的總理或國家主席。普通孩子是普通孩子TA媽生的,妖怪是妖怪TA媽生的,總理也是總理TA媽生的。
做產科醫生這麼多年,單單是孕期用藥方面我就挽救了不少生命,已經不止一次在和朋友吃飯的時候,父母會把聰明可愛的孩子叫過來讓TA們來給我“敬茶”。父母會感嘆地說,說如果不是醫生伯伯,就不會有今天的你,當初我們都快絕望地要放棄了,就是因為醫生伯伯的一句話才讓我們放心地留下了你。看到這些跑來跑去的可愛的孩子,心裡就會有莫大的安慰。
孕期用藥原則
好了,不煽情了,我們來看看孕期用藥諮詢時應該掌握的原則是什麼。
一般原則
原則上講,在準備懷孕的時候和懷孕以後,沒有必要的話應該儘量避免服藥。但是一旦有必要的話,還是應該服藥的,因為與服藥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相比,不服藥的話疾病本身會給母親和胎兒帶來更大的不良影響。
其實,孕期用藥的情況很普遍,孕婦在妊娠期間平均會服用 3-5 種藥物。在醫生指導下,多數藥物是可以在孕期安全服用的。藥物所引起的出生缺陷並不像我們想象中的那麼高,在所有的出生缺陷中,真正是化學物質和藥物引起的只佔了1%左右的比例。
在解讀藥物說明書或文獻中所列舉的孕期用藥所引起的出生缺陷時要謹慎,不能無限放大這種可能的危害。例如,某種藥物在孕期長期大量服用以後可能會導致某一種型別出生缺陷發生率的增加,但是這種機率可能只有2%或4%,絕大多數的孩子還是好的。
因此在孕期用藥諮詢時我們要掌握好Informative(提供儘量多的資訊)和Non-directive(非導向性意見)的原則,要知情同意,知情選擇。我們是“幫助”患者做決定,而不是“替”患者做決定。
用藥的時間
人類胚胎的器官分化發育最敏感的階段為停經的第5-11周(有人認為是5-13周),如果在這個最敏感階段服用對胚胎或胎兒有傷害的藥物,最容易導致出生缺陷的發生。在此之前,它還只是一個受精卵,是一個細胞團,還沒有組織器官的分化和發育,即使服用了有害藥物,一般也不會增加出生缺陷的發生率,一旦有影響就會導致胚胎停止發育,這就是所謂的“全或無”的理論。
在此之後,多數重要組織器官已經分化完畢,以後主要是組織器官的繼續長大,服用藥物一般不會引起出生缺陷,即使引起出生缺陷,也往往比較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體的某些器官或系統是在孕中晚期才開始發育和完善的,我們不能簡單的一概而論,要看具體的藥物和它可能影響的器官和系統。
用藥的種類
不同的藥物有不同的致畸性,會作用在不同的組織器官靶點,因此不能一概而論。在進行諮詢並作出決定之前,需要去搞清楚藥物的種類,並查詢相應的藥物說明書和文獻。大家最常用的孕期用藥諮詢的依據是美國FDA對孕期和哺乳期用藥的分類方法,根據藥品安全性,FDA要求將藥物分為 A、B、C、D 和 X 五類。2014年,FDA釋出了一項新規定,要求處方藥標籤要更清楚地闡明孕期和哺乳期女性服用藥物的風險。作為改革的一部分,要取消這種簡單的五分類方法,在藥品標籤上不允許再使用字母來描述風險。
取消這種分類系統的理由是這種做法過於簡單化,更重要的是,這種分類系統常常被誤解,藥物製造商被要求用更加直接和翔實的資訊來取代之前利用字母對藥物進行分類的方式。未來的藥品標籤上將分別包含三部分:風險概要、臨床注意事項和資料。這些會給臨床醫生提供更多有關人和動物研究的詳細資訊、不良事件以及孕期和產後用藥劑量調整的相關資訊。
改變藥物標籤這一行為得到了美國婦產科醫師協會 ACOG 的贊同和支援,專家認為,FDA 的新規定可以將藥物的風險和益處等資訊全部呈現出來,這將有利於提高醫生處理孕期和哺乳期用藥的能力。同時,ACOG 也希望更詳細的標籤會使更多的人研究處方藥對孕婦和哺乳女性的影響。
用藥的劑量
偶爾少量的服用藥物一般不會增加出生缺陷的發生機率,要看服藥的持續時間長度和服藥的劑量。藥物說明書或者文獻中提到的服藥和出生缺陷之間的關係,一般是在長期大量服用藥物的情況下才會出現。當然,不能排除個別情況下個別藥物在少量服用情況下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
結論
通常情況下,我和患者充分溝通以後,會在門診病史上慎重地寫下如下的一段話:從患者所服用藥物的時間、種類、和總的累積劑量來看,不會明顯增加出生缺陷的發生率。但是不能除外其他不良因素對胎兒的可能影響,胎兒仍具有正常人群的出生缺陷的背景風險,需要按照常規進行必要的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