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算近親結婚
從遺傳學上來說,近親結婚中的“近親”指的是下列血緣親屬:
①一級親屬,指雙親與子女之間、同胞之間的關係;
②二級親屬,指祖孫及伯、叔、舅或姨、姑與內、外侄女、侄甥之間的關係;
③三級親屬,指表兄妹或堂兄妹之間的關係。
這三類人群,彼此不能通婚。而且婚姻法也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為什麼不能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極容易將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後代。據統計,人類隱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為近親,其帶來隱性基因發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親結婚,對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促進民族的繁榮昌盛具有重要意義。
近親結婚的危害
不利於後代健康
近親結婚的後代死亡率高,並常出現痴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近親婚配的夫婦有可能從他們共同祖先那裡獲得同一基因,並將之傳遞給子女。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如白化病、先天性聾啞;小腦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
遺傳病發病率增加
近親結婚中遺傳發病的機會特別明顯,因為他們來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較多。近親婚配所生嬰兒的先天性殘疾患病率為41.6%;體弱兒、弱智兒的發病率增加;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常見的有腦積水、脊柱裂、無腦兒、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等。
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
真系血親,即父母和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之間;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與侄女之間、姑媽與侄子之間、舅父與外甥女之間、姨媽與外甥之間。
拋開法律的限制,為了後代考慮我們也應當避免近親結婚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