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有哪些表現
強迫症的臨床表現主要是在思維、情緒、意向和行為等方面:
1.強迫觀念
患者明明知道某些想法或者表現是不必要、不恰當的,如強迫疑慮、強迫對立觀念以及窮思竭慮的出現,但卻仍舊引起緊張不安和痛苦,而又擺脫不掉。
2.強迫情緒
時常出現某些難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擔心。
3.強迫意向
時而感到自己的內心有種強烈的內在驅使力或者馬上行動的衝動感(但並不表現為行為),使得自己異常緊張、擔心和痛苦。
4.強迫動作
因為屈從或者對抗某一強迫觀念而重複進行某個動作或儀式。如強迫洗滌、強迫檢查、強迫計數等。
強迫症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1.遺傳因素
患者的近親中,患病率要高於一般人群,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為5%~7%。
2.性格特徵
大約30%的強迫症患者在病前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強迫人格,即拘謹、謹慎、猶豫、節儉、過分注意細節、好思索,同時又過於刻板和缺乏靈活性。
3.精神因素
凡是能夠造成長期的思想緊張、焦慮不安的社會因素和心理因素,或是可帶來沉重精神打擊的意外事故均可以誘發強迫症。
如何預防強迫症的發生
1、從小注意個性的培養,不要給予孩子過多或過於刻板的要求,特別是父母更應注意;
2、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文體活動,培養生活中的愛好,建立新的興奮點來抑制病態的興奮點;
3、有強迫思維時要學會順應自然,即使“不安”也要去做應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對抗或用相反的想法去“中和”;
4、有強迫動作時,要正確認識這是非正常的反應,因此要逐步減少這類動作反應,堅持練習,定有收益;
5、注意心理衛生,努力學習各種積極方法以應對壓力,增強自信,培養敢於承受痛苦和挫折的堅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