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北京市控煙條例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4月12日,記者在條例實施倒計時50天宣傳活動上了解到,屆時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將走上街頭,開展控煙執法。此外,“無煙北京”微信公眾號4月11日正式上線,市民可透過微信舉報違法吸菸行為;三種備選的勸阻吸菸手勢也歡迎市民投票評選。(《京華時報》4月13日)
三種備選勸阻吸菸的手勢分別代表三種含義:我介意,請停止,不可以。無論採用哪種,手勢畢竟只是手勢,勸阻吸菸需要立場,更需要效果。如果對方在公共場所吸菸,不聽勸阻怎麼辦?據介紹,市民可透過統一舉報電話12320、“無煙北京”微信公共賬號投訴舉報。對於多次被舉報的場所,相關部門可到現場取證處理。對不聽勸阻的個人,最高可罰款200元。
近年各地紛紛出臺控煙條例或禁菸暫行規定,儘管配有罰則,但執行效果並不盡如人意,有的地方几年沒有處罰過一個人。原因很多,比如取證難,再比如執法主體不夠明確、人員緊張,甚至包括執法者怕麻煩等情況。此外,還屢屢出現拒絕受罰的情形,由於缺少專門控煙隊伍天天上街巡查,就算是抓到違規抽菸者,罰款執行起來也難。有業內人士感嘆:“有的人吸菸了,等你人來,他菸頭已經掐滅了;還有的客人在抽菸,服務員說老闆不在,就是不給錢……”確有一些經營場所出於利益驅動,不願勸阻消費者吸菸。
此次,北京出臺的控煙法規,被稱為“史上最嚴”,體現在“凡是有屋頂的地方都不能抽菸”,除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菸之外,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體育場、兒童醫院等場所的室外區域均為禁止吸菸區域。甚至被冠以“目前國內與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最為接軌的一部地方性法規”。但是,最嚴法規要落到實處,仍需要執法有力。
我國香港地區關於控煙的做法值得借鑑:
一是處罰金額高。按照香港的《定額罰款(吸菸罪行)條例》,在指定為禁止吸菸區的區域內或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菸,罰款1500港元。
二是歡迎舉報。吸菸時間短,“難取證”的問題在全世界都存在,市民舉報就凸顯了作用,據報道,在2012年,香港的控煙督察共收到約1.8萬宗有關吸菸的投訴。所有違例吸菸投訴,控煙辦公室都會根據既定程式跟進,向投訴人瞭解詳情,例如違例吸菸的時間和地點,針對投訴內容還考慮日後於個別時段到有關地方進行突擊巡查。
三是加強巡查。控煙督察的巡查時間除一般辦公時間外,也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晚間和凌晨時分。對於違例吸菸情況較為嚴重的公眾場所,控煙辦公室會重點打擊,作出更頻密的巡查。這些做法並不難參照,如果內地執法部門擇其優點,落地執行,勢必能發揮良效。
這些年,一些法律法規或公共政策出臺,輿論總不忘冠以“史上最嚴”的字首。評價法規、政策是不是“史上最嚴”,不能光看條款,而是更多體現在執行上。有了鋼牙利齒,會不會張嘴?張嘴了,會不會咬下去?如果“史上最嚴”的控煙法規執行到位,真正成為撒手鐧,無疑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