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離婚”已經不是一個新詞,它主要是指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但又不辦理法律手續,分開試著過一段“離婚”的生活,給婚姻一個緩衝區,是一種準備性離婚,是對婚姻的一種主動性適應,而不是單純被動性接受離婚。
(試婚和結婚的差別?)
近日,接到了一位來訪者的求助電話,“我們只是‘試離婚’,怎麼現在要變真離婚了呢,我到底要怎麼辦?”
透過來訪者的敘述,瞭解到,來訪者已結婚多年,與丈夫之間雖然摩擦不斷,但最終都以和好告終。來訪者在一次激烈爭吵中提出了“試離婚”的建議,想給婚姻一個緩衝期,彼此都好好反省一下,然後再做決定。但幾個月的“試離婚”結束後,丈夫反而果斷要求離婚。
這並不是所接待的第一位因“試離婚”而來求助的來訪者,對於“試離婚”這一現象,說:“‘試離婚’只是冷凝劑,不是情感測試劑。”我們都是現實生活中的普通人,現代社會的誘惑太多,情感太脆弱,保護還來不及,如何禁得起一而再、再而三的設計考驗。而且“試離婚”不是解決感情問題的萬能藥,它也有副作用。
在“試離婚”期間,女人有可能“試”掉不多的青春年華,男人可能“試”出更好的風景線,試驗結束,可能夫妻雙方的格局發生完全的改變。
表示,“試離婚”固然可能出現兩種結果,離婚或和好。但人的心理總覺得“試離婚”與“離婚”僅一步之遙,所以潛意識裡會朝著離婚的方向走。而且,“試離婚”給了兩個人不好的心理暗示——我們的婚姻走到邊緣了,很可能解體。
帶著這樣的心理,加上兩個人分居,交流很少,彼此的隔閡會越來越深,就有可能弄假成真。即便“試離婚”後,兩個人重新走到一起,也會在心裡留下陰影,一旦雙方有了矛盾,很容易又想到“試離婚”,始終會覺得婚姻在離婚的邊緣徘徊。
總的來說,“試離婚”並不適合所有走到婚姻盡頭的人。稱,“試離婚”能否行得通是因人而異的,它適合因生活中的瑣事,一時衝動而做出離婚選擇的夫妻,還有因為婚姻生活多年,進入婚姻疲倦期的夫妻。婚姻是複雜的,夫妻之間的婚姻問題既有共性也有其鮮明的個性。
“試離婚”絕不是解決婚姻危機的靈丹妙藥,因為它只適合一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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