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做幾次B超為宜
一般來說,孕期的超聲檢查需要五次,而每次檢查的重點均各不相同。
第一次超聲檢查
通常在6~8周進行,主要是排除宮外孕,診斷為宮內妊娠者,需要確定宮內孕囊的位置、孕囊大小、胎兒個數、有無胎心等
早孕期超聲可採用經腹部超聲和經陰道超聲兩種方式檢查。經腹部超聲需要充盈膀胱,在飲水後等待膀胱適當充盈再檢查;相反,經陰道超聲需在排空膀胱後進行。檢查方式的選取需要臨床醫師依據孕婦的情況決定。
第二次超聲檢查
11-13周6天期間,主要為“早唐”檢查,早期唐氏綜合徵篩查在孕11周~13周6天進行,可以在早孕期或者中孕早期就知道寶寶是否有唐氏綜合徵高風險,不用等到中孕期做“中唐”判定。
第三次超聲檢查
20--26周,大排畸,最重要的一次,超聲檢查。本次檢查主要為檢測胎兒是否患有重大畸形,對顱內結構、心臟結構、胃泡、雙腎、膀胱、腸管、四肢長骨均需做細緻檢查,耗時較長。
第四次超聲檢查
28-32週期間,與第三次檢查內容相同,鑑於有些畸形在中孕時並不能被發現,隨著胎兒生長才能被識別,故本次檢查為二次篩畸檢查,且報告中開始顯示羊水指數、胎兒體重及臍動脈S/D值,本次檢查耗時略少於第三次超聲檢查。
第五次超聲檢查
36-40週期間,主要為測量胎兒雙頂徑、頭圍、腹圍、股骨長來估算胎兒體重,另外結合羊水指數、胎位、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的描述來為臨床大夫提供決定生產方式的依據。
當需觀察宮頸管長度或胎盤下緣位置時,需適度(有明顯尿意即可)憋尿。另外在晚孕後期還會根據孕婦個人情況對宮頸管長度(宮頸機能不全,有早產可能的孕婦)、子宮下段肌層厚度(有剖腹產史孕婦)進行測量。
以上為國內多數醫院孕期常規的超聲測量檢查內容,但當孕婦出現不適時,臨床大夫也會臨時要求進行超聲檢查,觀察胎兒情況。
溫馨提示
提示各位準媽媽,由於超聲儀器不同及大夫測量習慣不同,同一病人短期內重複測量雙頂徑、頭圍、腹圍及股骨長度時會有誤差(比如出現越測越小的情況),
會給孕婦帶來不必要的困擾,所以,通常距上次超聲檢查一週之內不會再次測量上述引數,而只是提供羊水指數、S/D值、胎盤情況以及是否繞頸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