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國家對食品藥品安全格外重視,對各類違法行業嚴厲打擊。但逐利之徒並未完全消失,製假、售假、販假的現象仍較為突出。《刑法》對涉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的規定是,製假、售假達到5萬元才能量刑,中間存在監管和懲治的灰色甚至是真空地帶。而當造假售價勢力藉助網際網路銷售的渠道廣泛傳播,如何堵住監管真空的問題就顯得迫在眉睫。
重點提示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針對網購食品安全監管已增加明確規定,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第七十三條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入網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
同往年一樣,全國人大代表、思念食品董事長李偉的議案依然關注食品安全問題。今年兩會,李偉提交了《關於加強網購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及《關於在國家層面設立“食品藥品警察”機構的建議》。
他在議案中指出,網購食品大量存在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或生產許可證)以及無衛生許可證的“三無”食品,安全隱患已經遠遠超過傳統渠道,處於監管真空狀態,依法監管勢在必行。
3月11日下午,思念食品董事長李偉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表示:網購食品規模現在將近400億元,規模大,“網際網路銷售的食品大多是家秘製、私家廚房、他們不像我們在商超購買的產品,處於國家日常的監管流程範圍內”。
李偉建議,出臺全國性監管法規,讓監管有法可依,在《食品安全法》基礎上,加快網購監管立法,出臺網路銷售食品管理辦法,提高經營主體的入市門檻。
另外,他還建議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從行政監管層級上升到司法層級,在國家層面設立食品藥品警察,處理食品安全領域的犯罪。
將網購食品市場納入法律監管
思念食品提供的資料顯示,2013年電商網購食品總交易額達到324億元,同比增長47.9%,佔整個網購商品總交易額的2.5%。
隨著規模越來越大,網購食品的安全風險也越來越大,並且監管處於空白中。李偉指出,由於網路交易的虛擬性、隱蔽性、不確定性和複雜性,使得食品安全隱患遠超傳統銷售渠道。
目前網際網路食品銷售有兩種情況:一類是傳統食品企業的網上銷售,為合格產品,這類產品的監管目前僅僅停留在生產階段,網上銷售流通無成熟監管;另一類是以各類特色自制食品、進口食品,或者是製作銷售的當地土特產為主,這些銷售者大多不能提供安全證明,隨著第三方電商門檻的降低,後一型別的網上銷售逐漸增多。
李偉在議案中指出,目前網購食品主要是存在四方面的安全問題:一是無證無照、存在大量“三無”食品,二是流通環節,混合配送存在汙染高風險;三是消費環節,網購食品消費者維權難;四是監管環節,現有監管存在空白狀態。
據有關調查,國內最大電商平臺淘寶網銷售有近3000多種“自制食品”,部分自制食品一個月甚至能出貨數千件。
這些食品賣家大部分沒有在相關部門註冊,自制食品主要來自家庭作坊和小食品廠,大多不具備消毒、檢疫等衛生檢測手段,經營條件難以達到衛生、環保部門的許可,產品大多是沒有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號、食品新增劑、廠址等資訊的‘三無’產品,其銷售的食品雖然屬於流通領域,但其貨源、生產、儲存到運輸等各個環節均不在有效監管範圍之內,使得消費者的安全隱患和風險也不斷加大。
李偉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生產標準一般都是生產者自己定的,存在很多摻雜使假、過期、來路不明原材料使用等。”
他建議,在立法上,出臺全國性監管法規,讓監管有法可依。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加快網購食品監管立法過程,出臺網路銷售食品管理辦法,提高網路食品經營者的入市門檻。
其次對網購商品進行全鏈條監管,對運營平臺、銷售體系和物流體系包括售後服務進行全方位、全鏈條監管,從事網路食品交易、銷售,甚至宣傳的各個環節提供者,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最後要建立全國性資訊平臺和監管隊伍,目前北京、河南等地都相繼出臺了自身的網購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但由於網購食品全國性的特點,僅僅靠一兩個省份的管理是遠遠不夠的。
李偉表示:“堵上網購食品安全漏洞,首先要有責任人,在哪個網站銷售,就必須有承擔責任的單位;對經營主體要求要註冊、備案,建立網售食品電子臺賬,以實現可追溯管理;而監管部門要加強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針對網購食品安全監管已經增加明確規定,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第七十三條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入網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
食品安全監管從行政上升到司法層級
在提出加大對網購食品安全監管的同時,對於食品安全監管,李偉也提出他的建議:設立“食藥監警察”,將食藥安全監管從行政層級上升到司法層級。
在議案中,他提出設立的必要性:一是將公共權力對食藥安全監管提升到司法層面,既是迴應民間訴求、彰顯國家重視食藥安全的態度,亦是宣誓嚴打是食品安全犯罪的決心;二是提升查出食藥安全的專業、專職性;三是有助於解決食藥監管“以罰代刑”的局面,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責任,違法成本低;四是食藥監警察的設立將有助於完善食藥監管體系。
中國目前有森林警察設定模式,這啟發了李偉,他建議,借鑑森林警察模式,在國家層面到地方設立食藥監警察機構,專門處理食品藥品領域的違法犯罪。
“食品、藥品既然統一到一個部門監管,但在執法許可權上跟它的重要性還不太匹配。既然舉國上下都這樣關注食品安全,如果這樣一個部門有司法的權力,可能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改善有很大的提高”。
李偉表示,打擊食品藥品領域犯罪行為,“食藥監警察”擁有對違法責任人有人身和財產強制權,直接辦案有利於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對接,具有很強威懾力。
目前,山東、河北、遼寧、江蘇等省成立了專門打擊食品領域犯罪的食藥監警察總隊、大隊等,不過,從國家層面還沒有從上到下設立一個覆蓋全國的專門執法隊伍。
李偉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個行業是低門檻行業,市場很大,中間難免魚龍混雜。我們的法律、制度、抽檢等很努力,但是涉及範圍太大,真正做到餐桌上的安全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