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要求婚前性行為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分析,總的說來,要求婚前性行為不外乎如下五大原因:
其一,鑑定對方
現代社會里,儘管並不是一個褒義詞,但幾乎每個都希望嫁給自己的是一個處女,有著
如果試得對方是,便就皆大歡喜,打消了自己前的顧慮;若是試得不是,便能再作打算,甚至是逃避分手。總之,他們是不允許讓自己冒任何一點危險娶一個非回家,社會越是開放,越是少,他們便越是想吃下這顆“定心丸”。
對此,我們的觀點是:或許的情結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值得憐憫的。但這種不顧及女方的感受,以自身的狹隘幹著損人利己,甚至是卑鄙的陰謀勾當,是極為悲哀和無恥的。
其二,興致使然,迫不及待
我一直認為,沒有經歷過性行為的多半是談不上成熟的。因為他們無法從一些細節的感受和交流中,感受應該怎樣被愛撫,這種愛撫是有所為也是有所不為,是放蕩也是忍耐,是溫柔也是野蠻。
而對於一個沒有和你,並且暫時還沒有想好或者是不願意把身體交給你的來說,也許就只能是愛撫、體諒和忍耐了。
在我們看來,如果做到了這一點,那就更是一種愛了,是這種愛讓他們變得理智,變得能壓抑住方剛的興致,變得雖迫卻又能待,變得能夠在慾望與責任間進行權衡,而這後面的成熟遠比僅僅靠性行為獲得的成熟要可靠、長遠和勁道得多。
其三,認為只有給他了,才是真的愛他
說實在的,筆者至今都想不明白流行在網路上的這樣一個歪理——愛他就給他。於是我不禁要問:難不成一個愛上一個就一定非得把身體給他,而且這種給必須是在婚前,在他完全不能給她於任何保障的婚前?我想怕是這種論斷是既不符合邏輯,又不合情義吧?天底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地付出。
任何東西的付出,都只有心甘情願了才可靠,只有水到渠成了才真實。否則,任何強加的,或者是帶有私毫勉強的,都是不道德和可笑的。
在這裡,想對所有持有此種想法的說的是:如果你真的愛她,並且想得到她,那就好好對她,用真心對她,解決好她所有的後顧之憂,打消她心中任何的顧慮,讓她做到心甘情願,並且義無反顧地給你。
其四,檢驗婚後的性和諧度
現實生活中,一段的失敗儘管表面上看起來有很多原因,但其中有一大半以上都與不夠和諧有關係。所以,從這個層面上來說,我倒是不太反對要求婚前性行為了。只是可惜的是,現實生活中能完全單純地有此種想法的並不多,他們或許更加看重的還是一種自己本身在性行為過程中的愉悅,至於能不能得到快樂,往往顧不及考慮,他們所謂的檢驗婚後的性和諧度多半還是出自於個人的感受。
當然,必須指出的是,男女兩人的和諧與否,並不是可以簡單地從婚前短期的中得到驗證的,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理週期,還有生活環境和工作壓力都在不斷髮生著變化,同時最為重要的是透過性是多半可以把不和諧彌補過來的。所以,此種理由,儘管不無道理,但多半還只是藉口。
其五,只為慾望,根本談不上愛
至於這最後一個原因,就不想多談了,因為它連最起碼的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說白了就是玩弄,以作誘餌騙你和他。至於從這些口裡頻頻蹦出的愛,簡直可以讓人笑掉大牙,既浸染了環境,又玷汙了聖靈。若是要相信這些鬼話,那自然只能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