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的判斷
發熱程度分級(腋表)
(1)低熱37.5~38.0℃;
(2)中等熱38.1~39.0℃;
(3)高熱39.1~40.0℃;
(4)超高熱40℃以上。
發熱的前驅期症狀
許多發熱疾病可無此期症狀。此期症狀持續時間,根據發熱疾病的具體情況而不同,主要表現為全身不適、疲倦乏力、腰背及四肢痛、頭痛、食慾減退、情緒不穩定、低熱。
體溫上升期的症狀
體溫上升期特點是產熱多而散熱少,因此產熱佔優勢,故體溫升高。表現為面板蒼白、乾燥、無汗、“雞皮疙瘩”,觸控患兒面板有冷感;如發生寒戰,預示將發生高熱。幼兒此時可出現驚厥現象。在寒戰期間,體溫多在38℃以上。
高溫持續期的症狀
此時體溫已達高峰,本期的特點是散熱過程開始增強,但產熱並未降低,所以此期產熱和散熱在新的基礎上重新建立相對的平衡,使體溫維持在一定的高水平上。臨床上表現為面板潮紅而灼熱、呼吸加快加強、出汗等,此期出現高熱可持續幾小時(如瘧疾)或數天(如肺炎),甚至幾周以上(如傷寒)。
體溫下降期的症狀
本期特點是散熱過程佔優勢,產熱減少,同時透過體溫調節中樞的調節,散熱仍處於較高水平,病人體表面板血管擴張,大量出汗,散熱加強,於是體溫開始下降,產熱和散熱終於恢復正常的相對平衡狀態。在體溫下降時,由於大量出汗,喪失大量的體液,因此對於高熱小兒在使用退熱藥時,必須慎重,以防造成虛脫及其他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