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多發病於16~30歲之間,女多於男。精神因素和暗示作用是癔病發病的主要原因。驚恐,被侮辱,委屈,不如意以及親人的遠離等較強烈的精神創傷,往往是癔症第一次發病的誘因。至於以後的發病,不一定都有很強烈的精神因素。也可能由於與精神創傷有聯絡的事件,或在與第一次起病相類似的情景下產生聯想而突然發病。有些患者可因軀體因素,如疼痛,發熱,不適,勞累等,引起精神緊張和恐懼或精神不愉快而發病。
體檢發現:
無陽性神經系統損害體徵,既便有感覺、運動障礙體徵,但不符合神經解剖的生理特點。
輔助檢查:
無相應器質性損害的陽性發現。
癔症表現可類似多種疾病:
1、癲癇大發作:發作時,突然意識喪失,發出癇叫,隨處倒地,先強直、後陣攣,分期明確。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消失,並有錐體束徵,持續時間僅1~數分鐘,發作後入睡,清醒後完全遺忘。癔症性發作時,意識不完全喪失,發作後可部分回憶,緩慢倒地,抽搐不規律,持續時間長,無瞳孔散大及錐體束徵等可鑑別。
2、反應性精神病:即往無類似發作史,致病的精神因素強烈,症狀常反應與精神因素有關的情感體驗,沒有像癔症患者那樣易受暗示、也缺乏鮮明的戲劇性、幻想性和情感性,軀體症狀少。反覆發作者少。
3、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的附體妄想內容荒謬,持續時間長。癔症的附體妄想為陣發性,且表情生動、情感外露,而精神分裂症則傾向於隱蔽不談。
4、腦器質性疾病:疾病的動態觀察,詳細的軀體和神經系統檢查及腦電圖、頭顱CT等輔助檢查結果可資鑑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