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記錄
警察的每一次出警都是有正規的程式的,一定要做出警記錄的。不管是受害者自己報警,或者是看到家暴的鄰居報警都是可以的。一來警察能夠馬上結束家庭暴力,二來能夠對施暴者起到警告作用,三來警察是公權機關,證據的有效性高。如果在施暴時無法報警,結束後一定要及時報警。
驗傷報告
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輕微傷以上結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驗傷報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證據。遭受家庭暴力報警後,警方一般會給受害方開具專門的驗傷申請單,到指定的司法鑑定醫院進行傷情鑑定。如果沒有報警,受害方也可以自己去醫院驗傷,將傷情報告作為遭受家庭暴力的證據儲存好。
證人證言
居住在經常發生暴力家庭旁邊的鄰居,一般對暴力情況都會有幾分知情。可以請知情有願意作證的鄰居,到法庭上作證,該證人證言會成為指認家庭暴力很好的證據。經歷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一般還會尋求居委會等調解組織的幫助,該調解組織的人員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存在出庭作證。
保證書
家庭暴力一般會經歷一個緊張期、爆發期、蜜月期的迴圈。施暴者施暴後,在蜜月期通常會有一個悔過的表現。這時,他們會寫下悔過書,保證不再動手,來乞求受害方的原諒。但是,只要打開了手,絕對不會就此罷休,家庭暴力會成為這個家庭的家常便飯。施暴者寫的認錯書會成為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受害方一定要妥善儲存,在認錯書中,最好讓施暴方寫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數和時間,這樣更加方便法院認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視聽資料
當事人也可以把自己受傷情況拍成照片儲存。值得提醒的是,受害方自己去驗傷的報告和照片沒有專門司法司法鑑定機關出具的驗傷報告效力高,而且對於受害方自己的驗傷報告和照片,對方在法庭上一般也會予以否認,會說成是受害方自己不小心受傷所致。所以拍攝最好是要及時,全面,把自己的傷口,打落的牙齒,撕破的衣服等,以及對方使用的兇器都可以拍下來,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監控攝像頭。
向婦聯等機構投訴的證據
婦聯以及居委會會對家暴進行調節,同時他們都會有相應的檔案記錄,這種記錄都可以成為將來的法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