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核病人的护理原则
1.要完全配合医生,坚持规则全程使用抗结核药,病人往往症状消失或减轻,此时如自行停药,则将造成复治、难治,甚至导致长期慢性排菌而丧失了痊愈的机会。在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 复治病人8个月时要按期送痰复查,复查时最好于上午十点之前,并且空腹,便于及时检查,同时带好夜间痰和晨痰。医生将根据复查结果判断治疗效果以便调整治疗方案。
2.要定期复查,尤其是痰结核菌检查,因为痰菌的多少、有无,直接关系到病情的转归,而其它检查能反映病人的身体状况,从而使医生及时了解病情变化,改进治疗措施,有利于病人康复。
3.服药期间,注意休息,增添含蛋白质高的食物,增强自身体质。
4.个别病人在服用抗结核药物后,可能出现一些副作用,如食欲减退、头晕耳鸣、关节疼痛、皮肤搔痒或其它不良反应时,一旦出现要及时就诊。
5.要安排好生活起居,早睡早起,不从事重体力劳动,防止过度疲劳,加强营养,多吃新鲜的鱼、肉、鸡蛋、牛奶、水果、蔬菜等,忌吸烟、酗酒、辛辣食品。 6.要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消除焦虑、忧郁、孤独的心理,进行必要的文娱和消遣活动来分散以疾病的注意力,以消除不良心理。
二、结核病人亲属“十要”
一要督促结核病人到结核病专业机构接受正规治疗,避免乱医和不规则治疗,以减少多余的经济负担和因不规则治疗产生的耐药性。
二要陪同病人就诊,聆听医生医嘱,接受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知晓结核病防治知识。
三要鼓励、关怀病人,增强病人同疾病作斗争、结核病一定能治愈的信心。
四要牢记病人服药规律,提醒、督促、帮助病人按时、全程、规则服药。
五要督促、帮助病人养成不随意咳嗽、不对人打喷嚏、不随地吐痰的良好习惯,吐痰入盂,盂内加入漂白粉或“84”等消毒药水。
六要劝告活动期病人暂不结婚、怀孕或喂奶,不接吻。
七要加强病人营养,食用高蛋白、高糖、高脂饮食。病人服药不用牛奶、糖水送服。
八要做到一人得病,全家体检,重视预防,杜绝传染。
九要将病人餐具用开水煮沸后单独存放,病人衣物、被褥经常暴晒。病人与家属不同枕共眠。
十要购置紫外线灯,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经常消毒病人居住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