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视网膜病变
又称为晶状体后纤维增生症,是一种发生于早产儿的视网膜血管病变。胚胎时期眼球的视网膜血管会随着怀孕周数增加,而开始由视神经处向周边发育,一般要到胎儿36~40周大左右才会发育完全。
假如提早出生的话,这个发育过程就会中断,而氧气的使用容易造成血管出现收缩反应、引起缺血现象,然后再诱发血管内皮增生因子释出,造成新生血管和瘢痕增生。
而引起玻璃体出血、纤维化及视网膜剥离,最严重的是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常常会影响双侧眼睛。刚出生的新生儿由于不会表达视力上的问题,因此需要透过儿科医师与眼科医师密切合作,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筛检以发现问题,并且给予适时的治疗。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分区与分期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可依其病变的部位、分期、侵犯范围加以评估,依血管的发育顺序可将病变的部位分为第一区到第三区。而依严重度可分为五期:
(1)第一期:周边视网膜在有血管区及无血管区之间有明显的白色分界线。
(2)第二期:分界处增厚,成脊状隆起加厚。
(3)第三期:脊状隆起加厚,并有不正常血管的增生,可能合并有视网膜血管的扩张。
(4)第四期:视网膜受玻璃体牵引产生部份之视网膜剥离。
(5)第五期:视网膜全部剥离。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原因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产生受许多因子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因子是早产,目前在流行病学的统计报告中发现,出生当时的体重是最大的危险因子,周产数越小、出生体重越轻,罹患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机会也越高。
根据研究统计,出生体重小于1500公克者容易有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其中出生体重在1000~1250公克者,发展出第三期以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机率有8.5%,出生体重在750~990公克者为21.9%,出生体重小于750公克者则高至37%。
因此建议所有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或是怀孕周数小于32周的早产儿,在出生后4~6周时都应接受散瞳视网膜检查。而其他可能的危险因子还包括︰氧气的使用时间长短、氧气的使用浓度、合并有呼吸道疾病或心脏疾病。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治疗
90%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会自行改善,若第一次检查时无病变,但血管尚未发育完成,则2~3周后再检查,直到血管发育完成。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则称为第一型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须在视网膜周边无血管区施行雷射或冷冻治疗:
(1)第一区出现任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且合并血管扩张。
(2)第一区出现第三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但是无血管扩张。
(3)第二区出现第二期或第三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且合并血管扩张。
而第四、五期则需进行视网膜剥离手术,成功率约3成,但视力恢复不佳。
过去治疗方式的主流,是使用冷冻或雷射破坏周边未成熟视网膜,以减少不正常血管内皮增生因子的产生。虽然成效不错,但对视网膜而言,仍是破坏性治疗,之后容易产生高度近视或斜视。
目前较新的治疗方式是使用抗血管内皮增生因子的药物进行玻璃体内注射,其效果与雷射相当,对视网膜伤害更小,而且在局部麻醉下就可以进行,可以避免全身麻醉所要承担的风险。
抗血管内皮增生因子药物会使部分不成熟的血管迅速回退,视网膜缺氧的现象改善,近9成病患接受治疗后视网膜上的新生血管会缓慢消失,但此药物的长期安全性仍有待更多的研究来了解。
定期追踪,及早发现早日治疗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即使经过治疗状况稳定后,视力仍有可能产生变化,患者日后追踪容易出现高度近视、斜视、白内障、弱视、青光眼、视网膜裂孔或剥离等问题。
因此早产儿出院后,仍应按照医师指示回诊,并且定期进行视网膜与视力的检查,一般建议即使当时没有发现任何眼科问题,也应每年定期追踪,才能及早发现眼睛问题、早日接受治疗,呵护孩子双眼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