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加強針超過6個月還能打嗎
可以。
接種疫苗一段時間後,疫苗對部分人員的保護效果可能會減弱,此時需要進行加強免疫接種才可產生更好的保護效果。而新冠疫苗加強免疫接種一般在完成接種全程接種6個月後實施,即在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第2針接種後間隔6個月,才能再進行加強免疫劑次的接種。腺病毒載體疫苗接種後6個月進行加強免疫,且越快接種效果越好。
新冠疫苗加強針有什麼不良反應
無論是新冠疫苗,還是加強針,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一定的不良反應,其中不良反應分為區域性接種部分反應和全身反應。輕則接種部位可能會產生肌肉紅腫發硬疼痛等感覺,甚至還可能會影響接種手臂的靈活度。
部分人還可能會出現持續低燒、頭暈、乏力、噁心、嘔吐、食慾不振等胃腸道反應或其他全身的不適症狀。但這都屬於正常現象,一般情況下2-3天內這些症狀就可自行消失,無需做特殊處理。但如果症狀比較重,建議到醫院進行相對應的治療。
那些人可以優先接種新冠疫苗
1.一線醫療防疫人員、邊境口岸的工作人員、還有由於工作原因必須要去高汙染區域或者國家的人員、還有要保證城市的基本執行的一些工作人員等高風險人群。
2.既往已全程接種中生北京(含成都生物、蘭州生物、長春生物分裝)、科興中維(含北京科興、科興大連分裝)、中生武漢的滅活疫苗和康希諾腺病毒載體疫苗。且完成全程接種後已滿6個月的人。
哪些人不能打新冠疫苗加強針
1.對新冠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滅活新冠疫苗輔料有:磷酸氫二鈉、氯化鈉、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鋁),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脫髓鞘疾病等)。
4.正在發熱者(腋下體溫≥37.3℃),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