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四年了,生活有磕磕絆絆,但也算平淡。可是讀完娃娃的書後分析自己的問題,高攀,爆pu(在婚後他父母執意與我們同住,婚房當時兩家一人一半),濫用女性優勢(戀愛同居後有一年推搡未發生關係,當時是處)等。現在面臨的問題是老公希望我辭職在家裡做全職主婦,我該不該答應。
我家經濟大權現在是在我手上,原因是我懷孕八個月的時候發現老公開始頻繁進出大保健,他也承認在大學期間就開始嘗試嫖娼,這件事對我們之間的關係很大,當然最後是以我掌握經濟大權結尾了。
現在他對女兒十分疼愛,經常接送她們上學帶她們出去玩耍,這個我是很滿意的。現在他希望我能辭職,因為他的工作明年將有大的發展,他需要我在家相夫教女。我現在的工作很不錯,也很受老闆重視,最近也漲了工資,但他的工資是我的2-3倍,所以協商之後,我還是願意的。他告訴我以後資產全寫我的名字,全都歸我,只要我肯辭職。
所以我現在有些糾結了,不知道這樣做應不應該的。
的回覆:
你可以辭職。
家庭的本質就是合作育兒,一個家庭是一個整體,誰工作做得好誰就去工作,誰照顧後代做得好誰就去照顧後代。這就好比一個瞎子和一個瘸子一起出門,肯定是瞎子負責揹著瘸子而瘸子負責指路效率更高。如果瞎子負責指路,瘸子揹著瞎子走,走得肯定就會慢。
我猜也許有人會說“這樣不公平”“我也有工作的自由”。
對,你當然有各種自由,別說你要工作,你吃屎我都不攔著你。
考上大學的人做白領,考不上的做藍領,這樣分工挺合適的。你說考不上大學的人也有一次又一次考試,為考上大學付出努力的權利,可與此同時你也要承擔復讀的代價啊。
家庭分工也是一樣,想去工作但是工作得不夠好的那個人的感受確實需要被照顧,但是如果說照顧他的感受是以後代享受不到足夠好的撫育為代價的話,就要好好權衡中間的利弊了。
如果一方面,你覺得自己可以賺到男人的工資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就已經很不錯了,一方面覺得女孩子有追求工作的自由,不願意回家相夫教子。這就是在仗著自己的女性性別優勢作死。這是因為一方面你不如男(然後覺得達到對方1/2就了不起),另一方面你又要如男(想工作,育兒推給對方),把你美得,咋不上天呢?
如果換成兩個女孩子或者兩個男孩子結婚,一個人的工資是另一個工資的兩三倍,低工資的敢說我來工作你來帶孩子嗎?不敢吧。大多數有話語權的女孩子都很年輕,不僅有性別優勢不說還有年輕的資本,所以她們感覺到她們的環境中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她們作為一個人原本應該擁有的。其實這並不是真的,如果她們以男人的身份活在這個世界上,她們的生活質量和社會地位將大大下降。
此外,如果你是處女的話,你們兩個人一年不發生關係,問題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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