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早期处理
妊娠早期1-3个月时胎儿的甲状腺还没有发育成熟,没有吸碘的能力,这个时候可以考虑用重读的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其目的是尽快控制甲亢的症状。
妊娠中期处理
妊娠4-6个月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基本发育成熟,因此抗甲状腺的药物也要减至较小的剂量。
如果这个时候再使用较大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通过胎盘的吸收,也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嫁妆功能的地下,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甚至发生克汀病(克汀病发生于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胚胎期缺乏碘引起的呆小症,称地方性呆小症)。
妊娠后期处理
妊娠7-9个月的胎儿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抗甲状腺药物应该进一步减少甚至停用,否则会影响到胎儿脑部的正常发育,避免出现智力低下等现象。
哺乳期处理
由于抗甲状腺药物能进入乳汁,造成婴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影响大脑发育,所以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应该停止使用抗甲状腺药物。
注意:如果因为病情加重必须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应该停止母乳喂养,采取人工喂养的放肆。
病情控制适度
怀孕甲亢时不需要将心率,基础代谢率,甲状腺功能检查(T3,T4)等观察指标完全控制到正常范围,因为即使正常的孕妇,上述的一些指标也会略微高于正常范围,所以过度的控制病情反而可能引起母子的甲状腺功能低下。
怀孕甲亢的患者不能采取甲状腺摄131I检查,更加不能采用同位素治疗甲亢,因为这类检查或治疗方式会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
随时检查
怀孕时甲亢想要将病情得到良好的控制,母亲需要增加孕期检查的频率,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只要发现轻微的异常就及时反馈给主治医生。
尤其是孕中期要随时监测甲状腺受体抗体的浓度,如果甲状腺受体抗体浓度高于正常值数倍,则胎儿可能患有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