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病因,使病人不再失液。补充已丧失的液体,可静脉输注5%葡萄糖或低渗盐水溶液。估计补充已丧失液体量有两种方法:a.根据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按体重百分比的丧失来估计。例如中度缺水的缺水量为体重的4%~6%,补液量约为2.5L~3.0L。b.根据测得的血Na+浓度来计算。补水量ml=血钠测得值mmol-血钠正常值mmol×体重kg×4。
例如,体重60kg 男性病人血钠浓度为152mmol/L,则补水量=152-142×60×4=2.4L。当日先给补水量的一半,即1.2L,另一半在次日补给,此外,还应补给当日需要量。
补液时需注意,虽血Na+升高,但因缺水,使血液浓缩,实际上,体内总钠量还是减少的,在补水同时应适当补钠,以纠正缺钠。如同时有缺钾纠正时,应在尿量超过40ml/h后补钾,以免引起血钾过高。经过补液治疗后,酸中毒仍未得到纠正时可补给碳酸氢钠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