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进食
剖腹产的产妇需待肠道蠕动恢复后才可进食。刚进食时,须采取渐进式的进食法,先喝开水、果汁等流质食物,若无腹胀、呕吐的现象才可食用稀饭、青菜等。再过1-2天(最好是排便正常后)可开始食用一般的饮食。
禁忌食物
剖腹产的产妇在产后一周内避免食用水煮鸡蛋、牛奶等食物,以防胀气。避免食用油腻、刺激性的食物。禁食参类(如人参、西洋参等)药膳,因为参类食物有强心、兴奋的功效,除了不利伤口恢复外,还会影响产妇休养。
宜吃的食物
产妇应多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如米粥、面条、瘦肉、青菜、鱼汤、蛋类等食物。饮食应荤素搭配、稀干兼备、少食多餐。
吃鸡蛋蛋黄补铁,防治贫血;吃芝麻补钙,预防产后钙流失及便秘;吃莲藕排骨汤,改善贫血,缓和神经紧张;吃干贝稳定情绪,可治疗产后抑郁症;吃红萝卜补充多种维生素;吃猪腰补益肾脏、促进体内新陈代谢、恢复子宫功能,缓解腰酸背痛。
忌滋补过量
产妇适量滋补,有利身体的恢复,同时可以有充足的奶水哺乳婴儿。但滋补过量,一方面容易导致产妇肥胖,增加患冠心病和糖尿病的几率;另一方面,产妇奶水中过多的脂肪,会造成婴儿肥胖、脂肪泻等,长期腹泻造成营养不良,不利婴儿的身体健康和智力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