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加強針必須打嗎
能打儘量打。
1、接種第二劑疫苗後6個月再接種一劑新冠加強針,自身抗體水平有明顯增加,增幅達到10多倍,且接種後再過6個月還維持在比較高的水平,如果及時接種新冠加強針,能抵抗新冠疫苗時間更長久。
2、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續當中,還發展出新冠變異毒株,而接種新冠加強針不僅能維持更好的免疫水平,對防護新冠變異毒株更有效果,還能降低新冠變異毒株,如奧密克戎的重症率、死亡率等。
3、完成免疫超過6個月至12個月的免疫功能較弱人群和從事高暴露風險職業的人群需儘快接種,以防止新冠病毒交叉感染。
新冠加強針需要間隔多久
第三針加強針必須要和第二針疫苗間隔6個月以上,不滿6個月不允許接種。
根據《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的規定來看,首劑接種之後,接種第二劑間隔要求大於等於三週以上,儘量在接種第一劑次疫苗後8周內儘早完成第二劑接種,而加強針間隔時間要和前次新冠疫苗接種時間間隔半年或半年以上。
目前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的疫苗是完成兩針劑滅活疫苗或一針劑的腺病毒疫苗的人,可以選擇同源接種,即前兩針是滅活疫苗,第三針也接種滅活疫苗;而序貫接種則是“異源接種”(就是混打),即前兩針是滅活疫苗,第三針就接種腺病毒載體疫苗。
新冠加強針18歲以下可以打嗎
不可以。
新冠病毒疫苗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明確指出:全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2針滿6個月的18週歲及以上人群,為加強免疫的目標人群。
因此目前18週歲以下人群暫不進行新冠病毒疫苗的加強免疫,除此之外,以下人群不建議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
1、對新冠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脫髓鞘疾病等)。
4、正在發熱者(腋下體溫≥37.3℃),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婦女。
新冠加強針有第四針嗎
目前,我國還沒有開展第四針的計劃,所以已經完成第三針同源接種的人,還不需要去打第四針。
因為反覆接種疫苗,免疫反應不會無休止地提高,只會抑制集中在某一個亞基的免疫反應以及向其他亞基的免疫反應轉移。
而且已接種3劑重組蛋白疫苗或者2劑腺病毒載體疫苗的人,暫時也不需要進行同源接種或序貫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