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对年龄的要求
献血者年龄要求为男:20-50岁,女20-45岁。如果年龄相差仅仅为六个月内外,而其他方面均正常的情况下,如果献血人坚决要求产检献血者可以进行献血。
体重、血压及生长发育要求
男性体重在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者方可进行献血;血压要在收缩压12-20千帕,舒张压在8-12千帕,脉压差4-5千帕;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身体生长发育症状,没有畸形和残疾者方可献血。
血液检查要求
1、血比重筛选,硫酸铜法:男性大于1.052,女性大于1.050。
2.血型定型:ABO血型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在有条件的地区或Rh阴性率高的地区,应做Rh(D)定型。
3.肝功能检查: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活力为指标,赖氏法测定应小于25单位。该指标不合格不宜参加献血,但不表示肝功能必定有问题。
4.血液传染病检查:检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血清学检查等四项。凡检查阳性者不得参加献血。
献血者皮肤要求
除了全身大面积皮肤病后再两侧肘静脉处皮炎患者不宜献血外,小面积的无传染性的各种皮炎均可参加献血。
献血者职业要求
高空、高温、水下、驾驶员和经常接触有害物质及放射性物质等特殊职业工作者,为保护其健康和生产安全不宜参加献血。
女性献血者要求
女性在分娩后9个月内,流产后6个月内,以及妊娠期、哺乳期及月经失调的女性群体应暂缓献血。